甘肅等地基層公務員招考錄用“門檻”降低
*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就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公務員進入“門檻”的要求提出具體措施。
《意見》明確了降低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進入“門檻”的辦法,提出適當降低招考職位學歷要求、放寬招考專業限制、適當調整報考職位年齡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合理確定開考比例、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6條措施,并對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以及新疆南疆地
區縣鄉機關招考公務員給予進一步政策傾斜。同時,允許各地根據工作實際和隊伍建設需要,拿出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本市、縣戶籍或在本市、縣長期生活工作的人員招考。
此外,為強調保持基層新錄用公務員穩定,各地要從實際出發,做好服務保障工作,努力解決好艱苦邊遠地區新錄用公務員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使他們熱愛基層、扎根基層,安心本職工作。同時對艱苦邊遠地區新錄用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上級機關不得借調等問題作出了規定。
權威解讀
為艱苦邊遠地區發展提供人才保證
*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負責人就《意見》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意見》對吸引和集聚各類人才進入基層公務員隊伍有哪些舉措?
答:為了拓寬基層公務員來源渠道,引導和鼓勵廣大青年到艱苦邊遠地區建功立業,《意見》主要針對四類人員明確了措施:一是采取加強招考政策宣傳、到高校進行宣講等方法吸引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提高錄用比例。二是加大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定向招考力度。三是暢通熟悉基層、適合基層工作的優秀村干部進入鄉鎮公務員隊伍渠道。四是積極開展從優秀工人、農民等人員中考錄鄉鎮公務員的試點工作。
問:基層公務員既要“招得進”,更要“留得住”,《意見》對此有哪些具體考慮?
答:為了使新錄用的公務員能夠熱愛基層、扎根基層、安心本職工作,《意見》要求各地從實際出發,做好服務保障工作,努力解決好新錄用公務員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同時提出了三條措施:一是規定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到上級機關。二是上級機關一般不得以借用、幫助工作等方式抽調鄉鎮公務員。三是加強對新錄用公務員的培訓與管理,提高做好本職工作、服務基層的能力。
問:近年來,社會輿論非常關注考錄的公平性,在降低基層機關進入門檻的同時,如何保證基層公務員考錄工作的公平公正?
答:公平公正是考錄制度的生命線。為了保證降低基層機關進入門檻的政策不被濫用,《意見》提出了四個方面要求:一是要堅持依法考錄、“凡進必考”,不得簡化考錄程序,堅持全程公開透明,增強公務員考錄工作的公信力;二是要嚴格控制降低進入門檻政策的適用范圍,艱苦邊遠地區的界定和職位資格條件的設置要實事求是、科學規范、從嚴把握;三是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和好干部標準,加強對考生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的考察;四是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