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標準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標準
一、執行時間
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補貼,從2007年1月1日起執行,每年執行12個月。
二、執行范圍
在編人員、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的人員及離(退)休職工。
三、績效工資總額的組成
1、年終一次性獎金。
2、節假日補貼。
3、現行的生活補貼。
4、2007年1月規范后的津貼補貼。
5、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補貼。
四、發放辦法:
一、在職人員與離退休人員的現行生活補貼發放渠道不變,即由單位自籌;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補貼由財政全額發放;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的50%由財政補助,其余部分自籌解決。
二、標準: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標準單位:元/月
三、 職級標準 管理崗位
副局585正處550副處430正科355副科265科員255辦事員235試用期150
專業技術崗位 教授600副教授430講師265助教255技術員235
工人高級技師355
技師265
高級工255
中級工235
初級工195
普工195
學徒期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