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費醫療時代即將終結!6月3日,從南昌市了解到,該市擬出臺實施辦法,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單位補充醫療保險。
7月1日,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公費醫療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正式銜接,至此南昌市成為全省唯一保留公費醫療制度的城市。為順應公費醫療改革的大趨勢,南昌市擬從7月1日零時起,完成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費醫療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對接。
根據規定,南昌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需補繳之前的費用,補繳辦法以6月30日為核定人員基準日。機關事業單位在職職工,統一從6月開始,以歷年南昌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使用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0.8%的繳費比例,一次性補繳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前的醫療保險費。
南昌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從2001年6月開始,以歷年南昌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使用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0.8%的繳費比例,一次性補繳從2001年6月至其辦理退休手續當月的醫療保險費;2001年6月前退休人員,不需補繳。 據介紹,南昌市財政測算需補繳7155萬元,150元一次性個人賬戶補助金需173萬元。
據了解,原公費醫療普通門診常見的病種,在特殊慢性病門診統籌可以得到95%的報銷,其他偶發性的普通門診費用,可以使用個人賬戶劃入金額支付。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額為10萬元,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額為32萬元,單位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設最高支付限額。
根據這次改革實施方案,40種慢性病分兩類納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報銷比例為95%,高于原公費醫療的90%的門診報銷比例,同時將病種最高支付限額提高了50%以上。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基礎上,改革完成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部分按廳級100%,縣級98%、科級及以下96%的比例在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中報銷,其中退休人員按同職級再增加2%報銷比。
此外,限價項目限價以上部分,由個人自付部分報銷80%(在職)、85%(退休)。定點醫療機構藥店也由公費醫療待遇的13家,增加至醫療機構293家、藥店38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