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大一新生開學報名時間及入學考試轉專業安排還未公開,請參考往年
各2017級新生:
為進一步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和主動性,給學生提供更多自主選擇機會。根據《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17級新生轉專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象
2017級全日制本科新生【除專升本及單考單招(中職本科)新生】、應征入伍退役入學新生。
二、條件
1.轉專業學生應確有專長,轉入另一專業能更好地發揮學習積極性;
2.尊重學生學習自主選擇權,尊重學生專業興趣,促進學生專業發展;
3.浙江省、上海市錄取學生如申請轉專業,需滿足對應省、市申請轉入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見附件1);
4.學生申請轉入專業僅限于該生生源地當年招生專業和科類(詳見學院招生網);
5.申請轉專業學生的高考成績必須達到申請轉入專業同一生源地同一科類當年的最低錄取線(含單科)。各省(市、區)各專業各科類最低錄取線詳見學院招生網。
三、程序
(一)報名
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的學生,于報名截止時間前上交《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新生轉專業申請表》。申請表領取和上交地點為學生事務中心(學生公寓8幢101室)。
(二)初審
招生就業處統一審核報名學生材料,初審合格名單在學院招生網及招生就業處櫥窗給予公示,公示期為1日。
(三)筆試
筆試科目為《數學》和《英語》,每門科目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總時間為兩小時。考試地點將通過學院招生網及招生就業處櫥窗另行公布。
(四)面試
按照申請轉入系分組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將通過學院招生網及招生就業處櫥窗另行公布。面試具體流程如下:
1.根據所申請轉入系的報名考生姓氏筆畫排序,依次抽簽,抽簽序號包含試場和面試順序,如“1-2”表示第一試場+第二號面試。抽簽結束后均在候考室等候。
2.面試考生按照編號依次進入試場參加面試,面試過程不得透露個人身份信息,否則取消轉專業資格。每人面試時間為6分鐘。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保留三位小數點。
(五)成績匯總及公示
總成績=數學成績30%+英語成績30%+面試成績40%,總成績保留三位小數點。
按轉專業錄取規則確定轉專業擬錄取學生名單,在學院招生網和招生就業處櫥窗給予公示,公示期為3日。
(六)正式錄取、學生確認及學費補退、學籍調整
1.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正式轉專業錄取學生進行簽字確認;
2.確認轉專業學生根據專業收費標準辦理學費補退手續;
3.完成學費補退后,將轉專業學生進行學籍調整。
四、時間安排
1.報 名:9月21日8:00-17:00
2.報名初審:9月21日晚上
3.初審公示:9月22日8:00-17:00
4.筆 試:9月23日18:30-20:30
5.面 試:9月25日18:30
6.錄取公示:9月26日-28日
7.錄取確認:9月29日8:00-17:00
8.學費補退:9月29日-30日
五、名額
轉專業名額不分文理、不分省份。各專業轉入名額原則上為該專業未報到人數。若該專業有轉出學生,則轉入名額同比增加(見附件2)。
六、錄取規則
1.按總成績從高到低分專業依次進行錄取;最后一個名額同分者,全部予以錄取;
2.面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3.應征入伍退役入學新生申請轉專業,經審查情況屬實者,給予免試錄取。
七、監督
1.筆試、面試考場均全程錄像;
2.每個面試試場安排一位監督員對面試工作實施監督,一經發現考生、面試專家在考評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監督員有權依照監督員職責執行;
3.新生轉專業工作全程接受學院監察審計處監督,監督電話:0579-82166995。
八、轉專業筆試、面試過程中出現違反考場紀律者按《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考試管理辦法(試行)》和《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試行)》處理。
九、未盡事宜由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咨詢電話:8216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