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學費標準
第七章 學費標準及助學辦法
第十三條 根據浙價費〔2014〕240號文件規定標準,學費按不同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非藝術生)、9000元(藝術生)收取。新生統一入住6人間寢室,根據浙價費〔2016〕209號文件規定標準,住宿費每生每學年1200元(若隨機安排入住4人間寢室,住宿費每生每學年1600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我院《學生獎學金實施辦法》,品學兼優的學生每學年可獲得600-4000元不等的學院獎學金,特別優秀的學生還可同時申請8000元國家獎學金或6000元省政府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按規定享受每年2500-4000元不等的國家助學金及其它助學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