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獎勵與資助
第二十四條 學校收費嚴格執行浙江省高校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
學校各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工業設計、土木工程、建筑學、風景園林4個專業按6325元/生?學年,園林專業按5750元/生?學年,會計學專業按5520元/生?學年,設計學類專業按10350元/生?學年,其余專業中,工科類、醫學類專業按5500元/生?學年,農林類專業按5000元/生?學年,其他專業按4800元/生?學年的標準預收。錄取到農學、林學、森林保護、茶學、園藝、園藝(觀賞園藝)、植物保護、動物科學、動物醫學、林學(林業技術)十個專業和專業方向的浙江省戶籍學生免收學費,外省學生按5000元/生?學年的標準預收。學年末按學生實際修讀學分進行結算。
林學(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專業的學費按20000元/生?學年的標準收取。
第二十五條 為鼓勵優秀學生報考,學校設立新生獎學金,有關獎勵規定如下:
1.高考成績列浙江省理科一批前500名、前1500名、前3000名報考我校的進檔考生(平行志愿或院校一志愿,含提前錄取批次,下同),相應獎勵8萬元/人、5萬元/人、2萬元/人;
高考成績列學校浙江理科一批新生第1-2名,獎勵5000元/人;第3-5名,獎勵3000元/人。
高考成績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200名、前300名、前1000名報考我校的進檔考生,相應獎勵8萬元/人、5萬元/人、2萬元/人;
高考成績列學校浙江文科一批新生第1名,獎勵5000元/人;第2名,獎勵3000元/人。
2.高考成績列浙江理科二批前50名、前100名、前150名報考我校農科專業的進檔考生,相應獎勵2萬元/人、1.5萬元/人、1萬元/人;
高考成績列學校浙江文科二批新生第1-2名,獎勵5000元/人;第3-5名,獎勵3000元/人。
高考成績列學校浙江理科二批新生第1-5名,獎勵5000元/人,第6-15名,獎勵3000元/人。
綜合分列學校浙江省設計學類二批文科新生第1-5名,獎勵3000元/人;綜合分列學校浙江省設計學類二批理科新生第1-2名,獎勵3000元/人。
3.省外文理科二批平行志愿(院校一志愿)報考并錄取到學校的考生,其高考總分高于所在省(市、自治區)當年文理科一批分數線(重點線)20分(含)以上的,獎勵5000元/人。
4.經學校確認,高中階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等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全國一等獎的,獎勵5000元/人;獲全國二等獎的,獎勵3000元/人。獲全國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榮譽稱號的,獎勵3000元/人。
以上新生獎學金不重復發放,有符合兩項(含)以上發放規定的,按獎勵金額高的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