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高考加分政策及加分項目
2017年浙江高考加分政策
在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分20分投檔: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在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分5分投檔:
1.在高中教育階段在政策限定的各體育類加分項目、中學生
2.景寧畬族自治縣、民族鄉(xiāng)(鎮(zhèn))、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
3.景寧畬族自治縣、民族鄉(xiāng)(鎮(zhèn))、民族村以外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我省所屬高校(不含浙江大學、公安海警學院)的。2017年起取消這一政策。
在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分3分投檔:
戶籍在景寧畬族自治縣,且在當地完整完成高中階段教育的非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我省所屬高校(不含浙江大學、公安海警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