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免費師范生最新政策及錄取分數線招生計劃(學校名單)
各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深化教師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教師〔2014〕41號)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于9月開始對全省各師范生培養院校進行培養質量專項督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內容
本次專項督查重點為教師發展學校建設情況、“三位一體”招生改革推進情況及重點建設教師培養基地項目建設實施情況,同時對2015年督查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
二、督查程序
1.各有關高校須先行做好自查工作,在專家組進校督查前兩周,將有關材料(詳見本通知第三項“受督查學校需提供的材料”)電子稿發送至省教師教育質量監控中心。
2.專家組在提前審閱相關材料基礎上,根據督查計劃(詳見附件),深入有關高校開展督查。通過聽取學校匯報、進一步查閱資料和詢問有關情況、與學校有關人員座談討論等,對被督查學校的師范生培養工作進行指導。
3.專家組對被督查學校提出改進意見,并形成督查報告提交省教育廳。
4.有關高校在督查后三周內向省教師教育質量監控中心提交改進計劃,半年后督查組視情況再進校回頭看。
5.師范生培養質量督查情況將納入全省發布的“浙江省教師教育年度質量報告”中。
三、受督查學校需提供的材料
1.2015年督查整改意見落實情況。
2.教師發展學校建設情況。
3.近三年學校師范專業通過“三位一體”招生錄取情況。
4.“十二五”重點建設教師培養基地建設情況(重點圍繞《浙江省“十二五”教師培養基地建設實施方案》和各校《浙江省“十二五”重點建設教師培養基地任務書》說明落實情況,該項內容限于立項學校)。
5.相關支撐材料。
四、督查專家組成
督查專家組由省教育廳和省教師教育質量監控中心聘請省高等學校師范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有關教師教育和質量監控專家組成。
五、督查工作安排
師范生培養質量專項督查分三批次進行,分別為9月、10月和11月(具體日程安排詳見附件)。為保證督查的公正性和獨立性,按照有關廉政建設要求,專家組工作期間一般住校內,用餐在學校食堂。專家組工作期間有關費用由省教師教育質量監控中心承擔。
省教師教育質量監控中心聯系人:汪賢澤,電話:0579–82282275,傳真:0579–82282917,郵箱:jky51@zjnu.cn,地址:浙江師范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郵編:32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