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學是經教育部批準具有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資格的高校之一。為選思而學水平體育人才,進一步發展我校競技體育運動,繁榮校園體育文化,推進素質教育,我校繼續遵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在全國范圍內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項目與計劃
1、招生項目:田徑、籃球。
2、招生計劃:總數不超過40人,其中籃球不超過7人(女籃5人、男籃2人),田徑33人。各項目具體招生人數將根據生源情況和項目建設需要確定。
3、專業選擇: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
浙江省高水平運動員納入“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招生15人,考生報考詳見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二、報名條件
具有本招生簡章限定項目的體育特長且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4年9月1日后出生)的考生,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
1、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證書(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含)以上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二級運動員僅限浙江生源);
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學校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未經資格認定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得報考。
考生所持有的運動員等級證書項目應與報考的高水平運動項目一致。
三、報名時間與程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3月4日止。
2、報名程序:
(1)報名:符合我校招生條件和項目要求(各項目的報名起點成績和測試標準詳見附件)的考生,請于報名截止時間內填寫好《浙江理工大學高水平運動員報名表》(報名表見附件),粘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經所在學校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即形成完整、正式的報名表。
(2)寄送材料:申請考生須于報名截止時間前(以當地郵戳為準)將以下材料以EMS快遞方式寄達浙江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2號大街928號,郵編:310018),其他快遞不予接收。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所有申請材料均不退還,請考生注意保存好相關材料原件。
① 報名表原件(須貼好證件照);
② 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無身份證者使用戶口簿復印件);
③所在中學提供的高中學歷證明或高中畢業證書復印件(須經所在中學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具有高中畢業同等學力的考生,須提供與高中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等證明材料);
④國家運動員等級證書復印件(須經所在中學、競訓職能部門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⑤與運動員等級證書上的比賽相一致的獲獎證書(運動成績)復印件(須經所在中學、競訓職能部門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⑥與運動員等級證書上的比賽相一致的省級(含)以上比賽(運動會)的秩序冊復印件(須經所在中學、競訓職能部門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⑦個人誠信承諾書(附件下載后如實填寫,并簽名)。
(3)初審:我校從學校高水平運動隊發展的實際需要出發,根據報名人數和考生學習情況、運動水平等對申請者進行初審(對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初審合格準予參加測試或面試的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4)報名考試費的具體繳納辦法將在公布初審合格考生名單時告知。
四、報到、測試及相關事項
1、專項考試:田徑項目考生以省統測成績為依據,按照《浙江理工大學田徑高水平運動員評分標準》(見附件)評定成績。女子籃球項目考生在省統測基礎上須參加我校專項測試。男子籃球項目考生以省統測成績為依據,且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生源省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2、籃球專項測試相關事項
(1)測試標準:參照《浙江理工大學籃球(女子)高水平運動員測試辦法及評分標準》(見附件)。
(2)報到時間、地點:初審合格準予測試或面試的考生,請于3月26日上午8:30到浙江理工大學體育館(下沙校區北門內)南一樓42號體育教研部會議室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3)交驗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明(畢業證書)、運動員等級證書、秩序冊、成績冊、獲獎證書(運動成績)原件及人身意外保險單同時遞交查驗。
(4)凡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考生需事先自行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5)測試時間:3月26日,測試地點:浙江理工大學體育館。
3、文化課考試: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證書獲得者,可申請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測試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20%。若申請人數較多,我校按照專項成績排名確定文化課單獨考試名單。其他均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4、我校將網上公布考核結果,考生可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五、錄取原則
1、凡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應按要求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或依據省統測成績審核評定,其中浙江考生按照“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若考生所在省(市、區)統一組織高水平運動員資格測試的,必須獲得相應省份的高水平運動員資格認定。
2、通過我校測試或審核的考生,我校將通過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并統一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
3、文化成績達到錄取分數線、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由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組根據浙江理工大學高水平運動隊建設和發展的整體需要,結合考生的具體情況全面考察、擇優錄取。
a、對體育專項測試合格、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且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市、區)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由我校報其生源所在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錄取。
b、對于少數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且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市、區)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由我校報其生源所在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錄取,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高水平運動員計劃錄取人數的30%。
c、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證書的考生,學校將統一組織對其專項技能等級進行認定,項目考核合格,并經學校文化考核認定能夠完成我校本科學業者,由本人申請、經考生所在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后可免于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高水平運動員計劃錄取人數的20%。
4、經我校考核合格并核準備案的高水平運動員填報高考專業志愿時,須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專業志愿可在我校面向考生所在省投放的招生專業范圍內按科類選報。具體錄取辦法按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
5、我校有權利要求部分項目進入復試的考生進行興奮劑抽查檢測,檢測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藥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我校將在本科招生網上及時發布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有關通知和信息,請留意關注并配合做好有關個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辦理有關事項或有關個人信息提供不準確而影響錄取的由考生負責。
六、約束及監督機制
1、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監督電話:0571-86843028),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2、學校嚴格按教育部文件規定,依據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核實考生運動技術等級進行報考資格審核,將合格考生名單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和教育部核準、備案和公示,未經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3、我校錄取的高水平運動員須與學校簽訂培養協議,在校學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有關規定,服從安排,參加學校組織的有關體育訓練和比賽活動,承擔個人應盡的義務。
4、認真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要嚴厲查處;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其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已被錄取入學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七、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2號大街928號 郵編:310018
電話:0571-86843333(招生辦公室)、0571-86843499(體育教研部)
傳真:0571-86843999
學校網址:http://www.zstu.edu.cn
本科招生網址:http://zs.zstu.edu.cn
八、本簡章由浙江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