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優化人才選拔機制,進一步推進浙江省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改革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寧波諾丁漢大學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寧波諾丁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僅限于浙江省。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寧波諾丁漢大學是中國教育部批準的中國第一所引進世界一流大學優質教學資源、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校區的中外合作大學,由英國諾丁漢大學與浙江萬里學院合作創辦。學校采用全英文教學,教材從英國諾丁漢大學引進,師資全部由英國諾丁漢大學選聘,采用英國諾丁漢大學教學質量評估體系,共享英國諾丁漢大學網絡和教學資源,所有學生均有機會參加不同類型的海外學習項目,共同頒發英國諾丁漢大學和寧波諾丁漢大學文憑。畢業生高質量升學就業,受到全球知名企業和頂尖學府的青睞,是一所中國最國際化的大學。
學校代碼:浙江省代碼:0182
學校性質:中外合作辦學機構
頒發證書:
1)英國諾丁漢大學學士學位證書(經中國教育部驗證與英國諾丁漢大學本部文憑完全相同)
2)寧波諾丁漢大學學位證書 (中國教育部監制)
3)寧波諾丁漢大學畢業證書 (中國教育部監制)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六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寧缺毋濫。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廣大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監督電話:0574-88180395。
第四章 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及報名方式
第八條 招生計劃及專業:
招生計劃為80名,其中文科30名,理科50名。具體招生大類和專業分配如下:
第九條 報名條件:
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請報考:
1.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所有目中9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其中語、數、外不能出現C等,其余為C等(含)以上;
2.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所有科目中8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其中語、數、外不能出現C等,其余為C等(含)以上,獲得所在中學校長推薦可以報考。
第十條 報名方式:
1. 網上報名: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請登錄寧波諾丁漢大學招生網http://www.nottingham.edu.cn/cn/ug , 進入“三位一體” 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提示完成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正確無誤后,用A4紙打印由報名系統自動生成的《寧波諾丁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2. 材料遞交:網上報名成功后,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須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寧波諾丁漢大學招生辦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體報名材料”字樣。具體書面材料含:
(1) 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寧波諾丁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2) 對于符合校長推薦報名資格的考生,需由中學校長提供《寧波諾丁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校長推薦表》(此表可在寧波諾丁漢大學本科招生網下載);
(3) 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情況;
(4) 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5) 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
(6) 英文個人陳述,內容可包括個人特長及愛好、成長經歷及體會、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對未來規劃、對申請專業的理解等,字數不限;
(7) 身份證復印件。
以上材料請統一用A4紙打印,并按照上述順序裝訂成冊。
3. 材料郵寄:只接受郵政特快專遞即EMS,時間以當地郵戳為準。寄送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泰康東路199號寧波諾丁漢大學招生與就業發展辦公室,聯系電話:0574-88180668,88181370,88180004,郵編:315100 (申請材料不退還,請考生留好備份。)
第五章 選拔程序
第十一條 書面審核: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確定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名單。書面評審結果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
第十二條 綜合測試: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的語言為英文,主要考察學生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團隊合作能力、批判性思維、溝通交流能力等。學生上午統一參加筆試,按不超過招生計劃1:5的比例篩選部分學生進入下午的面試環節。綜合測試結束后,按不超過招生計劃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屆時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網查詢綜合測試成績。
第十三條 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十四條 時間安排:
1. 網上報名時間:3月3日上午9:00至4月15日下午16:00
2. 材料郵寄時間:從網上報名起至4月15日截止(以當地郵戳為準)
3. 學校書面評審時間:4月16日-4月22日
4. 書面評審結果查詢: 4月23日起
5. 綜合測試準考證打印時間: 6月10日
5. 學校綜合測試時間:6月11日
6. 入圍名單公布及綜合測試成績查詢時間:6月19日起
第六章 錄取辦法
第十五條 入圍考生必須參加高考一類科目組的考試。考生的高考成績須不低于本省一類分數線。
第十六條 錄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批錄取。在填報高考志愿時須在第一批提前錄取院校中將寧波諾丁漢大學填寫為第一志愿,否則無效。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專業范圍內,文理不得跨科填報。
第十七條 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八條 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換算如下表:
第十九條 專業投檔辦法:學校按文理科招生計劃數1:1分別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錄取到未滿專業,直至滿額。
第二十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七章 入學復查、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二十一條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對考生進行復審,復審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正式學籍。
第二十二條 報考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的考生免收報考費。
第二十三條 通過“三位一體”錄取學生的學費、住宿費、書費等與我校高考統招錄取的學生費用一致。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五條 其他注意事項考生請及時關注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網上相關信息。
第二十六條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寧波市鄞州區泰康東路199號 郵編:315100
聯系部門:寧波諾丁漢大學招生與就業發展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4-88180668,88181370,88180004
招生網址:http://www.nottingham.edu.cn/cn/admissions/index.aspx
電子郵箱:admissions@nottingham.edu.cn
微信公眾號:Nottingham_RAO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寧波諾丁漢大學招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