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杭州師范大學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杭州師范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 二 章學 校 概 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杭州師范大學,院校部委代碼:10346,浙江省代碼:0020。
第六條 學校類型:公辦本科。
第七條 學校位于歷史文化名城杭州,現有倉前校區(杭州市余杭區倉前街道海曙路58號)、下沙校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林街16號)、古蕩灣校區(杭州市萬塘路258號)、玉皇山校區(杭州市玉皇山路77號),占地近1840畝。
第八條 就學地點:小學教育、學前教育、藝術教育專業在倉前校區教育學院、電子商務在倉前校區阿里巴巴商學院;
護理學在下沙校區醫學院、體育教育專業在下沙校區體育與健康學院。
第九條 學生完成相關學業,經考試(考核)合格,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杭州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杭州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 三 章 組 織 結 構
第十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紀委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
監督電話:0571-28865047。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面向浙江省招生,其中小學教育(師范)專業120名,錄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一批提前批;學前教育(師范)專業40名,錄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二批提前批;護理學專業80名,錄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二批提前批;電子商務專業50名,錄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一批提前批;藝術教育(師范)專業30名,錄取批次安排在藝術第二批提前批;體育教育(師范)專業25名(其中健美操方向6名、羽毛球方向4名、網球方向6名、足球方向5名、籃球方向4名),錄取批次安排在體育第一批提前批。具體計劃和批次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執行。
第十四條 報名時間:2月1日—3月6日。
第十五條 報名條件:
1.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
2.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
3.中學綜合素質評價合格;
4.有志于從事小學教育、學前教育、護理學、電子商務、藝術教育、體育教育等專業相關工作的考生;
5.考生類別:小學教育、學前教育、護理學、電子商務專業招收文科、理科考生;藝術教育專業只招收藝術(文)、藝術(理)考生;體育教育(健美操、羽毛球、網球、足球、籃球方向)專業只招收體育(文)、體育(理)考生;
6.報考小學教育專業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不少于7個A和1個B,綜合素質評價4項均不能低于P等;
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不少于5個A和1個B,綜合素質評價4項均不能低于P等;
報考護理學專業、電子商務專業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不少于4個A和2個B,綜合素質評價4項均不能低于P等;
報考藝術教育、體育教育(健美操、羽毛球、網球、足球、籃球方向)專業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均為合格,綜合素質評價4項均不能低于P等;報考藝術教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浙江省音樂類專業統考;報考體育教育各個專業方向的考生須獲得對應的相關項目縣(市、區)級運動會比賽(團體或單項)前3名或地級市及以上運動會比賽(團體或單項)前8名。
第十六條 報名方式: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個人提出申請。
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到3月7日0點,考生登錄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hznu.edu.cn),
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 資格審查
學校組織專家組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
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將于3月11日在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系統上公布。
第十八條 網上確認及繳費
通過初審的考生登錄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網上確認流程”進行網上確認、繳費、打印準考證,用A4紙張打印。網上確認、繳費時間為:3月16-21日,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為:3月24日-25日。
第 五 章 綜合素質測試和錄取辦法
第十九條 綜合素質測試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1.綜合素質測試辦法
(1)測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3月26日-27日
地點:小學教育、學前教育、護理學、電子商務、藝術教育專業綜合測試在杭州師范大學倉前校區(杭州市余杭區倉前街道海曙路58號);體育教育專業綜合測試在杭州師范大學下沙校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林街16號)。
(2)測試方式
報考小學教育、學前教育、護理學、電子商務、藝術教育專業的考生人數如超過各專業計劃數的5倍,將安排筆試,筆試內容以考察考生綜合素質為主,具體筆試時間會在網上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我校本科招生網上的通知。筆試結束后,按專業招生計劃數的5倍劃定筆試合格線,上線考生進入面試。報名人數未超過計劃數的5倍的專業,將直接進行面試。
體育教育(健美操、羽毛球、網球、足球、籃球方向)專業不安排筆試,直接進行術科測試,測試合格線為60分,在合格考生中按計劃數3倍劃定入圍名單,進入入圍名單的考生有資格填報我校相關志愿。
面試主要考核考生專業素養、專業潛質并分專業進行,具體內容如下(在特長展示環節中,考生除鋼琴以外的所需用品請自備):
◆小學教育、學前教育專業
①儀態儀表;
②教師專業素質;
③藝術技能(音樂、舞蹈、美術);
④特長展示(除音樂、舞蹈、美術以外的其它特長)。
◆護理學專業
①儀態儀表;
②口頭表達;
③情景測試;
④特長展示。
◆電子商務專業
①溝通表達;
②分析能力;
③團隊精神;
④團隊影響力;
⑤報考意向;
⑥應變能力。
◆藝術教育專業
①儀態儀表;
②教師專業素質;
③藝術專業技能(聲樂、舞蹈、器樂演奏三選一)。
注:器樂除鋼琴外樂器自備。
◆體育教育專業
健美操方向:①基本形態 ②專項素質 ③成套動作
網 球方向:①專項素質 ②專項技術 ③實戰能力
羽毛球方向:①專項素質 ②專項技術 ③實戰能力
足 球方向:①專項素質 ②專項技術 ③實戰能力
籃 球方向:①專項素質 ②專項技術 ③實戰能力
2.成績查詢和入圍考生名單公示
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成績。
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二十條 錄取辦法
1.獲得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高考。小學教育、電子商務專業錄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一批提前批,學前教育、護理學專業錄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二批提前批,藝術教育專業錄取批次安排在藝術第二批提前批,體育教育專業錄取批次安排在體育第一批提前批。考生須在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寫我校志愿,否則無效。“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須與初次網上報名所填報的專業一致。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
2.對“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進檔考生,分文、理科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學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等部分組成。
小學教育、學前教育、護理學、電子商務專業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不計分。
體育教育專業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6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滿分100分)×3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7分。
藝術教育專業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音樂類省統考專業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滿分100分)×3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7分。
3.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按照考生實際參加科目數所獲得的成績進行折算。
4.專業投檔辦法:對進檔的考生,學校按照各專業計劃數1:1進行專業投檔。
5.在錄取時,當填報志愿人數不足招生人數的110%時,錄取人數控制在填報志愿人數的85%以內。
6.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均不予錄取;報考師范專業的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均應認真閱讀《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如有不符合此體檢標準者,請勿填報師范類專業。
7.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8.“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學生轉專業政策按照《杭州師范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進行。
第二十一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六章 收費、獎勵和資助及相關政策
第二十三條 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的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杭州師范大學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學年開始時,學費按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定的預收標準進行預收,學年結束后結算。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師范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第二十五條 學生入校后遵循杭州師范大學教學管理、學生管理、獎學助學等文件規定進行管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新生錄取結果將通過杭州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公布。
學校網址: http://www.hznu.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 http:// bkzs.hznu.edu.cn
第二十七條 咨詢聯系方式:杭州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招生辦公室地址:杭州師范大學倉前校區(杭州市余杭區倉前街道海曙路58號,郵編:311121)。
招生熱線: 0571-28865193(兼傳真) 0571-28865518(6月10日起開通)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實行,由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