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隨遷子女須從高一年級開學時起,即按規定在我省中小學省電子學籍系統中進行高中電子學籍注冊,并按規定連續在我省完成高中學業。在高中就讀期間,經市縣教育局審核同意,在我省省內中學之間有過轉學,或經批準休學,并在結束后按規定回校學習的,可在我省報考。高一年級開學后再由外省轉入我省高中學習、高中段學習期間曾轉學到外省后又轉回我省、或不符合我省學籍管理規定的,均為不具有完整的我省高中階段連續學習經歷和學籍,不能在我省報考。
附件4
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 ||||
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浙高中學習經歷和學籍審核表(樣表) | ||||
姓 名 |
| 高中學籍號 |
| 照片(1寸) |
性 別 |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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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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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所在地 | (按身份證住址填寫) | |||
學習經歷證明(所在高中填寫) | 1.該學生經 (招生渠道,如中考、自主招生、保送生、轉學等)進入我校。 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 (轉學生在此如實填寫當時中學名稱,非轉學生填寫“我校”,下同)高一年級就讀。 3.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 高二年級就讀。 4.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 高三年級就讀。 特此證明。 (中學名稱,加蓋公章) | |||
教育局審核意見 | 審核人(簽名): (教育局名稱,加蓋公章) |
注:隨遷子女須從高一年級開學時起,即按規定在我省中小學省電子學籍系統中進行高中電子學籍注冊,并按規定連續在我省完成高中學業。在高中就讀期間,經市縣教育局審核同意,在我省省內中學之間有過轉學,或經批準休學,并在結束后按規定回校學習的,可在我省報考。高一年級開學后再由外省轉入我省高中學習、高中段學習期間曾轉學到外省后又轉回我省、或不符合我省學籍管理規定的,均為不具有完整的我省高中階段連續學習經歷和學籍,不能在我省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