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概況
學校全稱:浙江警察學院
學校代碼:11483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大學本科及研究生教育
學校地址:濱江校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55號;臨安校區——杭州市臨安區錦北街道農林大路2559號。
二、組織機構
在浙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浙江省公安廳的領導下,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研究制定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負責貫徹執行相關的招生政策和規則,研究確定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招生計劃
2024年,浙江警察學院面向浙江籍生源招生計劃為1050人,分全省統招計劃和分市招生計劃。實施全省統招計劃的專業為網絡安全與執法(數據警務技術方向),實施分市招生計劃的專業為治安學、偵查學、涉外警務、經濟犯罪偵查、警務指揮與戰術、刑事科學技術、交通管理工程(智能交通方向)、網絡安全與執法。招生計劃詳見《浙江警察學院2024年浙江省分專業招生生源計劃》(附件1)。
四、報名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制度。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遵規守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志愿從事公安工作,熱愛人民公安事業,立志捍衛政治安全、維護社會安定、保障人民安寧,刻苦學習、拼搏奉獻。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條件。
5.普通高級中學畢業,已經在浙江省戶籍所在地參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
6.年齡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
7.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不低于B等,通過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無不合格科目)。報考前戶口已經遷入浙江省的外省考生,其高中學考成績等級認定辦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學校認可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和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成績等級。
8.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檢和體能測試標準,能夠正常參加公安院校教學訓練活動。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詳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體重:男性體重指數(單位:kg/㎡)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3)視力:雙眼裸視力均在4.8及以上。
(4)色覺:無色盲、色弱。
(5)外觀:無少白頭,無胸廓畸形,無脊柱側彎、駝背,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髁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瘢痏(如創傷、燙傷、疤痕、胎記等),無下肢靜脈曲張,無腋臭,共同性內、外斜視不超過15度,無唇、腭裂或唇裂術后有明顯瘢痕。
(二)報名時間
2024年3月19日至4月7日。
(三)報名方式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登錄浙江警察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www.zjjcxy.cn/zsxxw)網上報名專欄,進入浙江公安招生網上報名系統辦理報名手續,繳納報名費160元。
五、綜合測試
考生須參加浙江省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綜合測試暨浙江警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綜合測試。綜合測試包括面試、心理測試和體能測試,其中任何一項不合格,則綜合測試不合格。
(一)測試時間
4月19日9:00至21日17:00,考生須再次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綜合測試確認。4月29日起,考生可登錄招生信息網查詢參加面試、心理測試和體能測試的具體時間。
(二)測試地點
浙江警察學院濱江校區。
(三)測試內容
綜合測試順序統一按面試、心理測試和體能測試進行。考生須根據綜合測試報到時間,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高考報名證和健康狀況承諾書,到校參加測試。
1.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報考動機、思想意識、思維表達能力、身體條件等方面。面試結果當場告知,不合格的考生,須在《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面試表》上簽名確認,不再參加心理測試和體能測試。
2.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主要考察考生心理素質是否符合警察職業要求。心理測試采用機考,結果將于高考后在招生信息網公布。
3.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為50米跑、立定跳遠、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四項,其中三項合格的,體能測試合格。
50米跑、立定跳遠、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為浙江警察學院計分項目,須事先在報名系統中填報。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只評價合格與否,可在報名系統或測試現場報名。
六、填報志愿
(一)考生須參加2024年高考,選考科目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詳見《浙江警察學院2024年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范圍》(附件2)。
(二)經綜合測試合格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網上填報時間內填報志愿。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普通類第一段分數線。報考涉外警務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成績不得低于120分,由于部分專業課程用英語授課,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報考警務指揮與戰術專業的考生,體能測試成績不得低于260分。
(三)考生報考全省統招專業網絡安全與執法(數據警務技術方向)的,須填寫第一專業志愿,否則無效。報考分市招生專業的,須根據選考科目要求先選擇專業大類(公安學類或公安技術類),再選擇具體專業,選考科目均符合要求的可兼報兩大類及具體專業。
(四)浙江警察學院志愿單列,不占用普通類提前錄取的5個院校志愿。考生可兼報普通類提前錄取院校,不能兼報藝術類校考批志愿。浙江警察學院志愿填報時間與普通類提前錄取志愿填報時間一致,錄取工作在普通類提前錄取開始前完成。
七、錄取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構成的“三位一體”綜合成績和相關要求,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浙江警察學院實行先政治考察,后錄取的辦法。
(一)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75%+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750/100×10%+體能測試成績×750/300×15%
1.高考文化成績計算方法
高考文化成績為高考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成績之和,總分為750分。符合政策加分的,分值加在高考文化成績上。
2.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10門科目學考成績等級的折算成績之和,成績總分100分。其中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5分,D等計2分,E等不計分。
3.體能測試成績計算方法
體能測試成績為50米跑、立定跳遠、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三項成績之和。單項滿分為100分,成績總分300分。相關要求和評分標準詳見《浙江警察學院體能測試要求和評分標準》(附件3)。
(二)政治考察劃線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志愿選擇和相關要求以招生計劃的1:1.1(逢小數進位)劃定政治考察分數線。先劃定全省統招專業分性別政治考察分數線,后按分數優先專業類平行原則劃定分市招生專業類分性別政治考察分數線。在符合條件并兼報兩個專業類的考生中,分數較高專業類超出1:1部分的考生,可正常進入較低專業類的政治考察名單。
(三)政治考察
由浙江省公安廳政治部將政治考察上線考生名單分市下達給各市公安局政治部,組織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進行考察,考察結果由各縣(區、市)、市兩級審核后上報省公安廳,由省公安廳招生領導小組最后確定結果。
(四)錄取規則
1.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高考文化成績、體能測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
2.錄取順序:在政治考察合格考生中,先錄取全省統招專業,后錄取分市招生專業。全省統招專業分性別按照計劃錄取后,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了分市招生專業類計劃志愿且達到分市招生專業類政治考察分數線,可參加分市招生專業類計劃的錄取。
3.分市招生按“分數優先,平行志愿”的方式擇優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分。
4.分市招生計劃遇生源不足,在符合選考科目要求的上線考生中,根據考生志愿先按同市地、同性別、同專業類、跨專業調劑,再按同市地、同性別、跨專業類調劑,然后按同市地、跨性別調劑,之后再跨市地調劑。
5.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八、監督管理
(一)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校紀檢監察室的監督,同時主動接受上級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學校紀檢監察室投訴電話:0571-87787295;
學校招生辦公室申訴電話:0571-87787177。
(二)對考生弄虛作假的行為將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嚴肅處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三)考生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時或3個月內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的,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負。
九、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涉外警務、警務指揮與戰術專業6900元/學年;刑事科學技術、交通管理工程(智能交通方向)、網絡安全與執法、網絡安全與執法(數據警務技術方向)專業6600元/學年;治安學、偵查學、經濟犯罪偵查專業6000元/學年。
住宿費標準
1600元/學年。
十、學制待遇
浙江警察學院本科專業學制4年。學校全面貫徹“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總要求,堅持戰斗力標準,努力培養政治立場堅定、紀律作風優良、專業基礎扎實、警務技能過硬、數字素養良好、融通能力突出,能夠適應*公安工作需要,具有創新精神和國際視野的應用型、復合型公安專門人才。學生修完學校規定的課程,達到學校規定的畢業要求,獲畢業資格,發放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獲取學士學位證書。
學生入學后,應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警務化管理要求。學生在校期間,著制式服裝,實行獎學金制度。
學生畢業前,參加統一組織的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應屆畢業生招錄公務員考試,根據考試成績,經人民警察招錄程序,擇優錄用。
十一、附則
(一)根據本省公安隊伍的需求,結合學校辦學條件以及各市的生源情況,綜合確定招生計劃。
(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如遇重大突發情況,學校將視情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和地點等調整的權利。本章程由浙江警察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1
浙江警察學院2024年浙江省分專業招生
生源計劃
附件2
浙江警察學院2024年招生專業(類)
選考科目范圍
附件3
浙江警察學院體能測試要求和評分標準
(試行)
體能測試要求
50米跑
可測次數:1次。
合格標準:男性≤9.2秒,女性≤10.4秒。
具體要求:采用蹲踞式起跑,可穿釘鞋(釘長不超過9毫米的塑膠跑道專用釘鞋),可使用起跑器。起跑若二次犯規,取消該項參測資格。
立定跳遠
可測次數:3次。
合格標準:男性≥205厘米,女性≥150厘米。
具體要求:考生兩腳自然分開站立;站在起跳線后;腳尖不得踩線。兩腳原地同時起跳,不得有墊步或連跳動作。丈量起跳線后沿至最近著地點后沿的垂直距離。取最好成績作為最終測試成績。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可測次數:1次。
合格標準: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具體要求:采用站立式起跑,不允許穿釘鞋。當考生人數超過12人時,分成兩部分,一部分在常規弧形起跑線處起跑,另一部分在另一條畫在跑道外側一半上的弧形起跑線處同時起跑。
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
可測次數:1次。
合格標準:男性≥9次/分鐘,女性≥25次/分鐘。
具體要求:
1.引體向上(男)測試:雙手正握單杠,雙臂伸直身體懸垂開始,雙臂屈臂上拉,下顎過杠為1次,放松背闊肌讓身體下降直到完全下垂,然后重復再做。記錄1分鐘內完成的次數。
2.仰臥起坐(女)測試:考生仰臥于墊上,兩腿稍分開,屈膝呈90度左右,雙手手指交叉貼于腦后。工作人員壓住其踝關節,以固定下肢。考生坐起時兩肘觸及或超過雙膝為完成1次。仰臥時兩肩胛必須觸墊。工作人員發出“開始”口令的同時開始計時,記錄1分鐘內完成的次數。1分鐘到時,考生雖已坐起但肘關節未到達雙膝者不計次數,精確到個位。如發現考生借用肘部撐墊或臀部起落的力量完成動作時,該次不計數。
計分項目評分標準
本規定未盡事宜,按照現行《田徑競賽規則》(中國田徑協會審定)執行,由浙江警察學院招生體能測試仲裁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