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閩教基〔2010〕2號)精神,為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深入開展,大力發展高中階段教育,經研究,決定我市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含普通高中、中職及其他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考試,仍采取“兩考合一”考試辦法。具體意見如下:
一、“兩考合一”的考試
(一)考試科目:
1.全市初三畢業班學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物理、化學、體育,初二年學生考試科目為地理、生物。
2.英語口語、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列入學科考試內容。英語口語、理化實驗操作安排在初三年進行,信息技術、生物實驗操作安排在初二年實施。
(二)考試時間:初三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物理、化學七科的考試時間為6月21日-6月23日上午。初二地理、生物兩科的考試時間為6月23日下午。體育考試時間為4月1日-5月30日。中長跑列入體育必考項目,請各縣(市、區)科學安排考試時間。英語口語、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時間為4月10日-4月30日。
(三)各科試卷易中難比例:8:1:1。
(四)各科試卷分值與考試時間:
1.初三年的各科試卷分值與考試時間為:
分值與時間 科目 | 試卷分值(分) | 考試時間 (分鐘) |
語文 | 150 | 120 |
數學 | 150 | 120 |
英語 | 150 | 120 |
政治 | 100 | 90 |
物理 | 100 | 90 |
歷史 | 100 | 60 |
化學 | 100 | 60 |
2.初二年地理、生物兩科的試卷分值與考試時間為:
分值與時間 科目 | 試卷分值(分) | 考試時間(分鐘) |
地理 | 100 | 60 |
生物 | 100 | 60 |
(五)考試形式:
1.中考繼續實行網上評卷,初三、初二各科均采用答題卡的形式作答。
2.英語考試含聽力測試。
3.政治、歷史兩科考試采用開卷筆答考試,根據福建省中考《考試大綱》有關要求,政治考試時考生可攜帶課本和時事進入考場供作答時參考,非正式出版物不得帶進考室;歷史考試時只允許攜帶課本和《漳州歷史》進入考場參閱作答;兩科都不允許攜帶任何參考資料,不得在書中粘貼或夾帶資料。其他文化學科考試為閉卷筆答考試。
4.數學、物理和化學三科考試時仍然不允許攜帶計算器。
5.進一步加強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核,培養學生實踐能力。
(六)考試內容要求:各學科考試具體要求按各學科“考試大綱”。各學科“考試大綱”將于福建省教育廳初中畢業生思想品德等九個學科學業考試大綱出臺后印發頒布。
(七)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按照漳州市教育局《關于漳州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漳教綜〔2013〕205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其中男、女生實心球考試項目所使用的實心球重量都必須為2kg。
(八)參加對象:
1.我市應屆初中畢業班學生和初二年的學生。
2.需要參加地理、生物補考的初三年學生。
3.其他符合今年中考報考條件且需要參加中考的學生。
(九)組織領導:
初中畢業和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兩考合一”的命題和網上評卷工作由我局統一組織進行。考務工作由市中招辦統一布置,各考區負責組織實施。
二、畢業考查、考核和綜合素質評定
(一)全市應屆初中畢業班學生畢業考查:
1.考查項目:學校考查科目: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含勞技、社區服務等)以及地方和學校課程。
2.考查時間:安排在初三年下學期進行。
3.考查成績:分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
4.綜合素質的評定按漳教中〔2004〕181號文件和182號文件執行。
(二)初二年學生的考查和考核:
1.考查科目:全市統一考查科目有研究性學習,安排在初二年結束時進行,成績分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成績作為學生畢業的依據。
2.綜合素質的評定按漳教中〔2004〕181號文件和182號文件執行。
(三)組織領導:全市統一的考查,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和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另行通知),學校考查由學校在4月1日前自主制定方案并報其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后向學生公布實施。市直學校的考查和考核工作由學校在4月1日前自主制定方案并報市教育局中教科審核批準后向學生公布實施。
各縣(市、區)教育局初中畢業考查、考核等實施方法決定后,應在4月15日前報送我局中教科備案。各縣(市、區)初中畢業考查和考核工作應在5月中旬前完成。
三、完善等級成績及錄取辦法的幾項要求
(一)今年中考文考所有學科繼續實行按分數劃分等級,不實行百分比調整。
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等9科,中考成績按原始分和A、B、C、D四個等級記載,卷面原始成績語文、英語兩科120-150分為A級、105-119分為B級、90-104分為C級、89分以下(含89分)為D級;數學127-150分為A級、105-126分為B級、90-104分為C級、89分以下(含89分)為D級;政治、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六科85-100分為A級、70-84分為B級、60-69分為C級、59分以下(含59分)為D級。公布成績時,各科原始分和等級將同時公布。由于實行全市集中網上評卷,中考文考成績由我局統一確定發布。
(二)普通高中錄取辦法。
為推動初中新課程改革的深入開展,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引導學校做好各學科均衡發展,提高師生教與學的積極性,今年,普通高中招生繼續實行全等級基礎上加全總分(含照顧分)的錄取辦法。
參加中考的初二年級學生,其地理、生物兩科中考成績將按原始分和等級分同時進行記載,并作為今后中招錄取依據。
各縣(市、區)所屬普高錄取等級線要求,由縣(市、區)招委會研究決定。
(三)英語口語、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學科考試由市教育局組織命題,各縣(市、區)教育局負責統一組織考試,考試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
(四)普通高中錄取體育科和英語口語、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的等級條件要求,體育科必須達到C級以上(含C級),英語口語、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必須達到合格等級。
(五)全市統一劃定普高錄取分數線。
為促進高中階段教育中普高和中職的協調發展,普高招收正取生和擇校生錄取,全市繼續統一劃定普高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分別不低于490分、420分。
(六)地理、生物考試成績(含往屆生)達不到C級的考生,不允許重考,但在初三年由外地市轉入的學生可以參加補考,即只允許每位考生參加一次地理、生物考試。
(七)學生綜合素質評定中各個維度的評價結果以等級記載,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尚待改進”四個等級。以“尚待改進”取代“不合格” 等級。各縣(市、區)應建立規范、誠信的評價實施體系,使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為升學和畢業的重要依據。
(八)面向全市招生的民辦高中繼續實行由市教育局組織,“規定時間、指定地點、統一錄取、一生一錄”的招生辦法,錄取批次仍然安排在首批實施招收定向生政策的15所優質高中學校和漳州三中(一級達標高中)之后,在其它公、民辦高中學校之前進行錄取,各校不得招收已被前一批學校錄取的考生,否則,將不予建立高中電子學籍檔案。
四、其他要求
(一)中考繼續實行知分填報志愿。
(二)除漳州立人學校、漳州實驗中學、漳州外國語學校、漳州正興學校、漳州康橋學校5所面向全市招生的民辦學校正式學籍考生,及廈大附中正式學籍考生,可在本校報名考試外,其他考生原則上都回到戶口所在縣(市、區)參加中考中招。各縣(市、區)教育局必須指定一所縣城所在地中學作為回籍生報考點,以便妥善解決回籍生考生報考和錄取問題。經審核批準的外來工子女可在當地參加中考。
(三)今年應屆初中畢業班的學生均應參加統一的考試、考查、考核。凡參加后不合格者,應參加相關科目的補考(補考工作原則上由各校組織實施)。補考工作應在7月底前完成。體育考試達不到C級以上(含C級)者,不予畢業。
(四)今年應屆畢業班的學生,凡未經本次考試、考查、考核者以及綜合素質評定等不合格的,一律不準錄取省級達標高中,經補考后仍不合格者,均不予畢業且原則上不能錄取一般普通高中。
(五)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市直中學應根據本意見,加強領導,統籌安排,切實做好教學工作指導,精心組織好報名、考務等籌備工作,及時召開初二、三學生和家長會議,認真貫徹會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