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食堂安全工作責任書
為增強安全意識,強化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與負責食堂負責人簽訂安全責任狀。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時時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
2、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食堂工作重地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3、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后才能從事食堂服務工作。
4、刀、墩、容器必須張貼標簽,并分類使用,洗滌食品的容器必須按植物、動物類分開使用。
5、做好防蠅、防鼠工作。
6、食堂工作人員必須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工作開始前、大小便后,接觸初級食品原料或不干凈的餐具、容器等之后,必須徹底洗手。
7、食堂工作人員進入食堂之前,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帽,才能工作,工作時不能吸煙、吃零食、挖耳、擤鼻涕,不能帶入或存放個人生活用品,不要穿著工作服、鞋進入廁所。
8、幼兒開餐后及時整理餐具,同時對幼兒開餐場地進行消毒。
9、食堂工作人員定期給幼兒燒好預防茶,并送到各教室。
10、為幼兒提供合理的膳食,編制營養平衡的幼兒食譜,定期計算和分析幼兒的進食量和營養素攝取量。
11、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兢兢業業做好本職工作。
12、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嚴把食品準入關,嚴防“三無”產品、過期食品入園。采購人員要建好臺帳,并索取產品檢驗合格證。
13、食堂工作人員因失職造成幼兒衛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特注:本責任狀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本責任狀一式兩份,食堂負責人和幼兒園各式執一份。
幼兒園(蓋章)
主管領導: 食堂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