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精神,我校2015年通過自主招生錄取的方式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實施辦法如下:
一、報考類別及招生專業
報考類別 | 招生專業 |
A.信息類 | 信息安全、軟件工程、數字媒體技術、生物醫學工程 |
B.人文與社科類 | 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法學、思想政治教育、新聞學、哲學 |
C.外語類 | 英語、日語、俄語、德語 |
信息類招生專業限理工類考生報考,人文與社科類、外語類招生專業限文史類考生報考。考生可選擇信息類、人文與社科類、外語類其中一類報名,不得兼報。
二、招生計劃
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三、報名條件
完成2015年高考報名的普通高中畢業生,符合下列報名條件之一即可報名:
報考類別 | 報名條件 |
A.信息類 | 1.高中階段參加省級以上學科、科技創新等競賽的獲獎考生; |
B.人文與社科類 | 1.在公開發行刊物發表作品、論文或有專著出版的考生; |
C.外語類 | 1.參加省級以上外語類競賽獲獎考生; |
四、報名程序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網上報名,并按要求向我校寄送相關報名材料。報名時間為3月1日-31日。材料寄送截止時間(以寄出時間為準)為3月31日。
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在對真實性負責的基礎上可實名向我校提供推薦材料。推薦材料須由推薦人親自簽名并直接單獨寄送到我校,不得隨考生報名申請材料寄送。
五、選拔程序
1.初審
我校組織專家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確定參加考核的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并于4月30日前在東北大學招生網(www.neuzs.com)和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公布。
在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上,向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的申請考生適當傾斜。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和省級賽區一等獎,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二等獎和省級賽區一等獎的考生,優先獲得初審合格資格。
2.辦理考試手續
初審合格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確認參加考試并打印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或未打印準考證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考試資格。
3.考核
初審合格考生持身份證、準考證參加我校組織的考核。考核方式為面試和筆試。考核為學科特長基礎和創新潛質考察,主要考察平時積累,無需刻意準備。
考核時間為6月13日,地點在東北大學校內。
4.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及公示
我校按照“寧缺毋濫、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筆試和面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和等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在東北大學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六、錄取
經公示無異議的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須按考生所在省級招辦(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有效填報自主招生志愿,政審體檢合格,且高考成績總分達到考生所在省同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專業由我校綜合考慮考生特長潛質、專業志愿及各專業實際錄取情況,在其報考類別專業范圍內進行安排。對未能滿足專業志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調劑到考生報考類別專業范圍內的其他專業;對未能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七、監督機制和申訴渠道
1.東北大學自主招生工作在東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學校監察辦公室全程監督,監督申訴電話:024-83687318。
2.考生、推薦單位或個人應如實推薦和報送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等違規違法行為,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八、聯系方式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3巷11號 郵編:110004
部門: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24-83687392
東北大學招生網:http://www.neuzs.com
九、本簡章由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