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各考區招生辦公室:
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已經開始。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18號)精神,現就進一步做好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報名和審核程序。考生向試點高校提出申請,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實名提供推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應依據考生學籍檔案、在校表現和高校要求,如實提供考生在高中階段德、智、體、美等各方面發展情況,包括高中階段課程
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社會公益活動情況、獲獎證書證明以及其他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試點高校將組織相關學科專家認真審核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合理確定參加本校考核的考生名單。
二、考核內容和形式。試點高校考核將結合本校相關學科、專業特色及培養要求,確定相應的考核內容,重點考查考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考核由試點高校單獨組織。
三、錄取程序和要求。試點高校根據本校自主招生簡章,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專業及優惠分值。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嚴格審查考生投檔資格。入選考生高考成績總分錄取要求,原則上不應低于我省自主招生高校同批次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對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特別突出的個別優秀考生,經向社會公示后,由試點高校提出破格錄取申請,經我省招生委員會核準后錄取。
四、時間安排。起,所有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
2月底前,試點高校發布年度自主招生簡章。
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