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高考改革重要的配套文件,《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今天正式通過教育部網站對外公布。《意見》要求,自主招生考核由試點高校單獨組織,不得采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如需筆試,考試科目原則上一門、不超過兩門。
《意見》要求,起,所有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2月底前,試點高校發布年度自主招生簡章。3月底前,考生完成報名申請。4月底前,試點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審核,確定參加學校考核考生名單并進行公示。6月7日、8日,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6月10日至22日,試點高校完成考核,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專業及優惠分值,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高考成績后,組織本省(區、市)有關考生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愿,原則上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前完成自主招生錄取并進行公示。
《意見》還提出,要完善教育部、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試點高校和中學四級信息公開制度。
與該《意見》同時發布的還有《教育部 國家民委 公安部 國家體育總局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而在昨天,教育部還發布了《關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
意見原文如下: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
教學[2014]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有關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現就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工作總體要求。高校自主招生是我國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對現行統一高考招生錄取的一種補充。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要明晰試點定位,主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突出問題導向,著力解決自主招生中存在的“掐尖”、“小高考”、影響中學教學秩序等問題。促進科學選才,尊重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通過科學有效途徑選拔特殊人才。維護公平公正,確保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要進一步完善招生程序,合理確定考核內容和形式,規范并公開自主招生辦法、考核程序和錄取結果,嚴格控制自主招生規模,起自主招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