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講,革命指推動事物發生根本變革,引起事物從舊質變為新質的飛躍。從狹義上講,革命主要是指社會革命和政治革命。
關于“革命”這個命題,人們曾經進行過不少的探索。在中國古代,曾有“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的論述,意指紀元前商王湯討伐夏桀和周武王討伐商紂,實施變革更替朝代以應大命,順民意。這里的革即變革,命即天命,是從神權政治觀出發對革命作出的解釋。
在西方,從古希臘的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到當代美國的亨廷頓,先后有不少思想家、政治學家和社會學家從不同的角度闡釋了社會意義的革命和政治意義的革命,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以下四種:
1.革命是一種實現正義和恢復秩序的行為。古羅馬歷史學家李維在其《羅馬史》中把羅馬共和國的建立看作是一種道德行為,認為這是有道德的人戰勝了塔奎尼烏斯王的統治。在英國革命過程中,愛德華?海德認為,革命是獲取理想政治秩序的途徑。這種把革命看作是實現正義,實際上是用道德的標準而不是用政治的標準解釋革命,把革命看作是恢復舊秩序,而不是建立新秩序的觀點實際是一種保守主義的觀點。
2.革命是一種權力轉移的方法。美國政治家杰克?A戈德斯通認為,革命就是“不同集團,其中包括前政府,都力爭使自己成為中央權力”。(《中外政治格言集萃:政治的智慧》第122頁,警官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換言之,革命就是爭奪權力的公開較量,就是某些階級或集團將國家或中央政府的權力轉移到本階級或本集團手中。這種觀點指出了革命的中心問題是權力斗爭、權力轉移,但是沒有把政治革命的權力轉移與一般情況下的政府的權力轉移區別開來。
3.革命是一種發泄不滿和改變現狀的途徑。亞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學》中分析產生革命的原因時指出:“有些人看到和他們相等的他人占著便宜,心中就充滿了不平情緒,企圖同樣達到平等的境界。另一些人的確有所優越,看到那些不能和自己相比擬的人們卻所得相等,甚至反而更多,也就心中激起了不平情緒。”([古希臘]亞里士多德:《政治學》,第236頁,商務印書館)于是,低賤的人為了追求平等而進行革命,同樣的人為了取得更優勢的地位而進行革命。馬基雅維里指出:“人們因為希望改變自己的境遇,愿意更換他們的統治者,并且這種希望促使他們拿起武器去反對他們的統治者。”([意]馬基雅維里:《君主論》,第6頁,商務印書館)這些觀點主要強調了進行革命的心理原因,但忽視了進行革命的經濟和政治根源。
4、革命是一種實現社會變革的歷史過程。古希臘歷史學家波利比阿曾經指出,革命就是消滅和改變僭主統治的過程,就是恢復正義和正當秩序的過程。而現代社會科學家們往往把革命和巨大的社會變革聯系起來,認為任何革命都不是一個單獨的奪取政權的事件,而是一個變革社會的過程。這種從動態的角度解釋革命,把革命看成是一種變革社會的過程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不從本質上闡釋革命,只從動態的角度解釋革命是不全面的。
上述四種觀點從不同的角度闡述了革命的含義,對我們理解社會意義上的和政治意義上的革命的含義有不少啟發和借鑒。要全面地科學地理解社會意義和政治意義上的革命的含義,就必須了解馬克思主義在這方面的三個基本觀點。
第一,革命是階級矛盾和社會矛盾激化的產物。馬克思主義認為,在階級社會,存在著階級矛盾、沖突和對抗。當這種矛盾、沖突和對抗大大激化時,就會發展為政治革命。一般說來,社會財富的分配不均,兩極分化的加劇,人民生活的急劇惡化乃至極度貧困化,就會引起階級矛盾、沖突和對抗的激化,必然引起政治危機、經濟危機和社會危機,進而引起革命。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革命是階級矛盾和社會矛盾激化的產物,同時又是解決階級矛盾和社會矛盾的主要途徑和手段。
第二,革命是一個階級推翻另一個階級的暴力行動。馬克思主義認為,一切反動落后的統治階級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都不會輕易地退出歷史舞臺,都會竭力反抗進步階級的革命,千方百計地維護自己的統治,在這種情況下,進步階級只有通過暴力才能達到變革社會制度的目的。
第三,革命是政治的最高行動。馬克思主義認為,革命是人類社會歷史發展不可避免的政治行動。這種政治行動之所以不可避免,是因為它不是以人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而是由社會矛盾運動規律決定的。馬克思指出:“社會的物質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便同它們一直在其中活動的現存生產關系或財產關系(這只是生產關系的法律用語)發生矛盾。于是這些關系便由生產力的發展形式變成生產力的桎梏。那時社會革命的時代就到來了。”(《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82?83頁)而這種社會革命或稱這種政治行動是任何試圖取得統治的階級獲得最終勝利的關鍵。由于以推翻現政權和破壞舊關系為主要內容的政治行為,將導致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發生深刻變化,所以,恩格斯又把這種政治行為看作是政治的最高行動。
【演變】
在中國古代,“革命”的意思很窄,只指改朝易性;語源是《易.革卦》的彖傳:“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是變,命是天命。這一詞義,兩三千年里沒有變化。
“革命”現在的用法,是從日本語來的。旅美學人陳建華,在98年的《讀書》上寫過一篇文章,指出晚清王韜的《法國志略》(1890年),第一次使用了現代語義的“革命”、“法國革命”,而王韜這個用法,和他這本著作的很多地方一樣,取自日本人岡千仞的《法蘭西志》和岡本監輔的《萬國史志》。
在日本,“革命”這個詞本也是從漢語來的,但到后世,已經被改造,可指變革,如“明治維新”便被稱為“革命”,再后則與“國際用法”接軌。據馮自由《革命逸史》講,1895年,孫中山來到神戶,見到當地的報紙,上面說“支那革命黨首領孫逸仙抵日”,對陳少白說,這個意思很好,以后我們就叫革命黨罷。陳少白的回憶(《興中會革命史要》)與此略同,并講到此前他們也只以為做皇帝才叫革命,自己只算是造反。孫中山的“革命”思想,已接受了西方“共和革命”的內容,復加以排滿的“種族革命”,故不但與保皇黨勢難兩立,便與改良派也互相水火。
由于“革命”的現代用法初進中國時和法國大革命的關系,以及這個字眼在本土原有的語義,使它從一開始就有兩種色彩,一是暴力,二是正義。特別是后一點,使清政府只說“亂黨”,“賊黨”,“叛黨”,而絕不愿對孫中山輩使用“革命黨”這樣的雖然已經流傳開來的字眼。孫中山《革命運動概要》說:“革命之名字,創于孔子。中國歷史,湯武之后,革命之事實,已數見不鮮矣。”這在當時,是為自己的“革命行動”爭取合法性的努力,但稍后,很多人已指出中國歷史上只有造反和變亂,鮮見革命,而此時的革命,已舊瓶新酒。所以章太炎說:“吾所謂革命,非‘革命’也。”(《革命的道德》)就是這個意思。
“革命”很快流行起來。1899年,梁啟超在《清議報》上著文提倡“詩界革命”,“革命”獲得更廣泛的語義。1902年,主張保皇立選的康有為寫了一篇《答南北美州諸華僑論中國只可行立選不可行革命書》,第二年,章太炎回敬以《駁康有為論革命書》,這是當時,是影響非常大的一場爭論。(同年鄒容寫了著名的《革命軍》。)
1949年后,“革命”的詞義變得越來越寬泛和具有壓迫性,包容了上次革命行動的一切成果和與正統有關的各種現象,并成為價值體系中裁決一切的核心詞。在理論上,馬、恩曾提出“不停頓的革命”的設想,為毛澤東繼承后,演變為新的繼續革命的思想。
毛澤東曾說:“看到革命兩字就高興。”在那個時代,“革命”一詞,真可以用“一切”來形容;而“反革命”是一種罪名,要被槍斃的。還有一種用法,叫“不革命”,是落后分子的標簽。
1980年代以來,“革命”的極端色彩淡化了一些,而用法更寬泛了。在很多場合,它是“變革”,甚至是“變化”的同義詞。但它那種來自過去時代的“正義”性,始終是主流用法。同一事件的對手,仍要爭奪“革命”的身份,爭奪話語的上風。另外,“繼續革命”的理論雖然不再使用,但它的某些內涵,仍然被繼承下來。
1990年代后,在知識分子中間,開始在“革命”一詞的用法上“西化”,有意在世界通行的語義上使用這個術語。1995年,香港出版了李澤厚和劉再復合著的《告別革命》,提出“革命”是激進主義和情緒化的,“二十一世紀不需要革命”。這本書在兩個方向上遭到批判。
現在“革命”一詞的歧義,主要的方面,是在“革命”是否與暴力相聯這一點上。即使在西方的現代用法上,“革命”也經常用來指各種領域里“新”的變革,比如醫學革命,生態革命,未必有手段激烈的含義。當然“革命”盡管被廣義地使用,仍然保存那種令人想到法國大革命賦給的狹義。當與“改良”成為對立詞時,便有這種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