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工作
1.2018年我省繼續實行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兩考合一”的辦法。考試成績既作為衡量學生學業水平、評價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學質量的主要依據,又作為高中階段學校選拔招錄新生的重要依據之一。
2.全省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8個學科。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7個學科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組織考試、統一評卷,考試時間為6月25?26日。體育學科由省制定考試項目、考試工作方案,各市縣(單位)組織考試,考試時間為3月15日?4月20日。
3.全省統一考查科目為生物和地理2個學科以及物理實驗操作技能、化學實驗操作技能,均由省統一命題、制卷和制定考查實施方案,各市縣(單位)按有關規定統一組織考試。生物、地理考查時間為6月27日下午。
4.全省統一考試、考查科目卷面分分別為:語文、數學、英語滿分均為120分,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滿分均為100分,體育滿分為50分,8科滿分合計810分;生物、地理每科滿分為100分。物理實驗操作技能和化學實驗操作技能直接賦予等級。
5.各學科成績等級劃分辦法: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體育、生物、地理的考試、考查成績均以A、B、C、D、E、F六個等級劃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各學科成績等級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以全省當年考生人數按A等級10%、B等級20%、C等級30%、D等級20%、E等級15%、F等級5%依次確定;生物、地理各學科成績等級根據考查成績從高到低以考生所在市縣(單位)當年考生人數按比例依次確定,各等級人數占本市縣(單位)考生總人數的比例與上述其他學科比例相同;體育考試成績各等級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其中:A等40?50分;B等35?39分;C等30?34分;D等25?29分;E等20?24分;F等0?19分。理、化實驗操作技能按A、B、C、D四個等級劃分,各等級人數比例不限。
6.全省統一考試學科的成績,以各考試學科等級和各考試學科原始分總分呈現,既公布考生的各考試學科等級,又公布由各考試學科原始分相加而成的原始分總分,單科原始分不公布。全省統一考查學科的成績,只公布考生的學科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