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江西高職中職院校錄取工作的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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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我省高中等職業院校錄取工作的通知各設區市中招辦,各有關高、中等職業院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職成〔2015〕3號)精神,全省各級中招部門和各高、中等職業院校要堅持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不動搖,加大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統籌協調力度,采取積極措施,破解生源難題,全力以赴地組織實施好今年的中職招生工作。現就高、中等職業院校招生錄取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錄取時間、地點(一)集中階段1.錄取地點:江西洪都賓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陽明路249號電話:0791-88829999,86765396,86765397,867655002.時間安排:集中階段錄取從8月21日開始至8月31日結束,為期11天。分三個批次: (詳見附件)第一批次:省內文藝、體育運動學校 8月21日第二批次:省外中專、省內高職院校 8月22日-26日第三批次:中專學校 8月27日-31日省內招生學校的高中轉錄生安排在補錄階段辦理手續。(二)補錄階段1.錄取地點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紅角洲贛江南大道2888號 聯系電話:0791-86765333,86765396,86765397,867655002.時間安排補錄階段錄取從9月17日開始至11月10日結束,雙休日不辦公。請各招生學校務必按時辦理錄取手續,逾期不予補錄。成人中專的錄取于10月10日開始至11月10日結束。二、幾點要求1.參加招生錄取的工作人員應思想素質好,嚴守招生紀律,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熟悉業務,身體健康。2.為了提高集中錄取階段的工作效率,盡早為2016級新生申報中職資助金,請各招生院校務必在集中錄取階段辦理完已確認的新生錄取手續。3.根據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江西省財政廳下發的《關于核定我省教育考試有關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的函》(贛發改收費字〔2015〕274號)精神,凡錄取到普通高、中等職業院校的學生,由錄取學校按每錄取一名新生30元的標準向省教育考試院交納材料打印費。各招生學校根據本校招生規模,將預交款額在錄取前匯寄我院,錄取結束時按實際結算。錄取時憑我院開具的收款票據(或憑單位匯款復印件)辦理錄取手續。根據贛價費字〔1993〕088號、贛教計字〔1993〕033號、贛財綜字〔1993〕92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