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民辦高中健康、持續、和諧發展,防止個別民辦高中學校利用降分變相錄取,實施不規范收費行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7日,《漳州關于進一步規范面向全市招生民辦高中招生行為的通知》出臺,記者獲悉,明年起,我市各民辦高中要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和條件,在規定時間,分別對本校生和各縣(市、區)招生計劃進行一次性招生錄取,未完成的計劃不再組織補招。
安排在8月15日。只能從全市普高落選生中進行補招,不再另行組織民辦高中志愿填報。
根據市教育局有關文件規定:“民辦高中學校招收各縣(市、區)的招生計劃,若線上生源不足,剩余招生計劃可從全市普高落選生中進行補招。”今年仍然允許民辦高中補招未完成的招生計劃,時間安排在全市第三批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結束后進行。今年補招安排在8月15日。只能從全市普高落選生中進行補招,原則上從已填報民辦高中志愿的落選考生中進行補錄,不再另行組織民辦高中志愿填報。
在補招具體要求上,各民辦高中學校必須向考生及其家長宣傳和解讀有關招生政策,尤其要告知并與每位參加補招的考生及其家長簽訂《規范民辦高中收費承諾書》。考生和家長必須認真學習和了解有關招生政策,在簽訂承諾書后方可填報《漳州市面向全市招生民辦高中考生志愿表》參加補招。據悉,《規范民辦高中收費承諾書》作為補招的必要材料,一式3份,由市教育局、學校和考生各留存1份,在錄取時上交。未簽訂《規范民辦高中收費承諾書》的學校和考生,一律不予補招,今年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取消。民辦高中學校若有違規承諾(違規收費),從起,扣減高中招生計劃50人。考生若有違規繳費,后果自負,并自愿取消入學資格。此外,補招將堅持“兩個嚴控”。一是嚴格控制各校招生計劃總數,不得超計劃招生。二是嚴格控制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民辦高中學校實行自主招生,自主確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本次補招,各民辦高中學校可繼續實行原來已向社會公布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也可根據全市普高落選生情況,提出適當降低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再向市教育局提交書面報告,并向社會公布后進行補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