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省泰州市中考加分政策暫未公布,預計會在3月份左右進行公布,下面是快車教育為大家整理的《2015泰州市中考加分政策》,僅供同學們參考!關于2016江蘇泰州考加分政策的最新資訊,請持續關注快車教育中考頻道!
《2015泰州市中考加分政策》
1.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港澳籍考生、少數民族考生,招生時加10分投檔。
2.一至四級殘疾退伍或轉業軍人子女,招生時加10分投檔;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伍或轉業軍人子女,招生時加10分投檔。
3.現役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參加中考時按《泰州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泰政聯〔2013〕3號)第五條的要求實行優待,具體為:
(一)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錄取時按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的10%加分投檔。
(二)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一至六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被大軍區以上單位表彰、在執行抗洪搶險等急難險重任務中受到省級以上表彰的軍人子女,中考錄取時按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的5%加分投檔。
(三)從作戰部隊交流到其他部隊任職不滿1年和跨地級市以上交流任職不滿1年的軍人的子女,中考錄取時按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的2%加分投檔。
(四)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被大軍區以上單位表彰、在執行抗洪搶險等急難險重任務中受到省級以上表彰的軍人的子女,駐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駐海島部隊軍人的子女,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六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可以到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教育質量較好的普通高級中學就讀。
(五)軍人子女有其他優惠加分(包括錄取指標生志愿時的指標生加分)或者降分條件的,取優待分值最高分進行優待,不再累計算。錄取五年制高職、中職時也按相應比例加分優待。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兩項及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以其加分最多的一項計分,不累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