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6月16日淮安中考數學試卷考試真題答案解析
錄取工作
各類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員會、市教育局領導下,由市教育考試院會同有關處室具體實施。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志愿擇優錄取。
1.錄取原則
⑴未參加中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的考生沒有錄取資格;任何學校不得在中考前通過組織考試或變相考試的方式錄取新生;嚴禁任何學校招收已被其他學校正式錄取的考生,杜絕二次錄取。
⑵三星級以上高中、五年制高職、省屬普通中專的錄取按考生填報志愿,依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的評定、藝術教育考試和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等級進行擇優錄取。
⑶實行“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7門學科原始成績和體育成績、英語聽力口語成績以及信息技術、地理、生物折算后成績相加成考試總分。按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10%向招生學校投檔。學校根據其預先公布的《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中確定的錄取規則錄取,并負責對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對于最低錄取線上總分相同的考生,學校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的 ,文化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語文、數學、英語成績之和,語文、數學成績之和,數學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⑷高中學校錄取的新生,綜合素質評定、藝術教育考試和理化生實驗操作應為合格或以上等級。
⑸熱點高中學校統招計劃的錄取工作分三步進行。第一步,在全市范圍內按志愿擇優錄取統招計劃的30%;第二步,在該校統招計劃30%的錄取線下降20分按志愿擇優錄取定向分配計劃;第三步,對于未完成的定向分配計劃,由市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在全市范圍內擇優錄取。非在籍生、借讀生(借入、借出)、公辦初中的擇校生以及7月1日后轉入的學生都不享受該初中學校定向計劃降分錄取政策。
⑹試行學校自主招生辦法。三星級以上普通高中,可根據需要試行自主招生,數量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主要用于招收有特別專長的學生。由學校確定招生計劃數,制定自主招生的原則,報市教育局核準后向社會公布。學校可采取初中推薦,特長面試,查驗學生初中階段的綜合實踐活動成果、才藝作品和成長記錄等,擬定人選,報市教育局審定。凡成績在該校錄取線下20分內,可在該校擇校計劃錄取結束后辦理錄取手續。自主招生計劃不得在錄取現場和擇校計劃合并使用。
⑺往屆生報考四星級高中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減15分后參加錄取。
⑻嚴格執行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的規定。
⑼中考成績公布后,市教育局將公布各類學校最低控制錄取分數線。任何學校不得錄取控制線下的考生。
2.錄取順序:
⑴三星級以上高中。錄取工作分二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四星級高中,錄取分為兩個批次:第一批錄取四星級高中的統招計劃;第二批錄取四星級高中的擇校計劃。第二階段為三星級高中,錄取分為兩個批次:第一批錄取三星級高中的統招計劃;第二批錄取三星級高中的擇校計劃。全市統一劃線。錄取時間為6月29日至7月5日。
⑵“3+4”項目學校在四星級高中之后,三星級高中之前錄取。錄取時間為7月2日。
⑶五年制高職、省屬普通中專。錄取時間為7月6日至11日。
⑷二星級高中、職業中專、技工學校的錄取可由招生部門提供考生信息,學校自主注冊錄取。學校在注冊結束后,于8月20日前到市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