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初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方案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相關學校:
現將《婁底市初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婁底市教育局
3月17
婁底市初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方案
為繼續推進我市初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制度改革,根據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切實規范招生行為的意見》(婁政辦函〔2009〕54號)要求,現就我市中考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高我市高中階段學校的整體辦學水平和質量。堅持推進我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構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堅持初中畢業生的合理分流,促進高中階段教育持續協調健康發展。堅持促進我市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著力培養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堅持全市高中階段學校的資源整合,促進高中階段學校的合理布局。堅持規范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和辦學行為,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高中教育。
二、招生計劃
(一)招生計劃。市教育局根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完成情況和全市初中畢業生人數,按照教育均衡發展和普職分流大體相當的要求,負責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統籌管理,確定年度招生規模,并分解到縣市區和市本級。各縣市區教育局根據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控制數,具體編制本區域內各招生學校的建議計劃,對民辦學校應根據其辦學條件和辦學水平予以適度傾斜。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含省市級示范性學校的指標生計劃、省級示范高中計劃、體育特長生計劃、藝術(含音樂和美術,下同)特長生計劃、擇校生計劃和一般計劃,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實行指導性計劃,只下達到各縣市區。市教育局對各縣市區和招生學校的建議計劃進行審定后,正式下達招生計劃。,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直接下到各招生學校,為指令性招生計劃。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計劃均面向全市招生,由市、縣市區中招辦統一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二)省、市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計劃。省、市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在本校計劃內可以招收一定數量的擇校生,其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包括擇校生數)的10%,并嚴格執行“三限”(限人數、限錢數、限分數)和“三公開”(公開本校擇校生的學生數和招生方案;公開擇校生的入圍分數線,并按分數高低、志愿錄取;公開擇校生的收費標準)的政策。各招生學校的擇校生計劃在全市計劃公布時一并公布。
(三)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計劃。普通高中根據學校條件,可以招收少量體育、藝術特長生。特長生的招生計劃由普通高中招生學校根據學校條件,在招生計劃公布前,逐級向縣市區、市中招辦提出申請并經審批同意后,與全市招生計劃一并公布。特長生招生計劃數不得超過該招生學校總計劃的10%(特色學校可適當放寬)。特長生必須參加報考學校組織的專業測試,同時,考生必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中考。
(四)省、市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計劃
1.將雙峰一中、新化一中、冷水江一中、漣源一中、婁底二中、婁底三中不低于招生計劃的30%作為指標生計劃分配到所屬縣市區的初中學校。婁底二中、婁底三中的指標生計劃只分配到婁星區初中學校,市直初中學校不參與指標生計劃的分配。
2.指標生計劃分配辦法為:(某中學初中畢業生總數/高中學校指標生招生范圍的初中畢業生總數)×該高中學校的指標生計劃總數,計算結果按四舍五入的原則確定。
三、考試報名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具有正式學籍的初三學生;
2.具有正式學籍的初二學生。
(二)所有考生一律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站)報名,返鄉考生在縣市區教育局主管部門或指定的報名站報名。
1.所有考生報名基本信息通過婁底市學籍管理系統采集;初三考生的圖像信息今年仍使用學籍卡代替。
2. 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中考報名,報名時間和辦法由市中招辦另行規定。
3.根據湘價教〔2013〕9號文件規定,所有考生按每生每科10元的標準繳納考試報名考務費。
四、考試科目和時間
(一)計入文化總分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
1.初中畢業生計入總分的學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地理、生物等10個學科。
2.初三的語文滿分為150分;數學、英語二科滿分均為120分;物理和化學、思想品德和歷史實行合卷考試,分科計分,各科滿分為100分,分別稱為理科綜合和文科綜合;地理、生物兩科按的統考成績計入總分。
3.的初二學生必須參加生物、地理兩個學科的全市統一學業水平考試,兩科實行合卷考試,分科計分,各科滿分為100分,稱為生地綜合,考試成績將計入招生錄取的中考文化總分。對因自然災害、學生患重大疾病或其他流行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參加考試的,要在當年各學科中考結束后10日內將有關情況由各縣市區匯總統一報市中招辦備案,并且作為下一年度中招錄取的依據。
4.所有文化考試科目將實行全市統一命題、統一閉卷考試、統一網上評卷和統一公布成績。
5.統一考試科目的考試時間:語文為150分鐘,數學、英語、理科綜合、文科綜合、生地綜合均為120分鐘
6.英語科考試,統一加試聽力,即英語試卷由聽力、筆試兩部分組成,同堂考試。英語聽力考試試題安排在筆試試題的前面,為第Ⅰ大題,分值為20分,采用有線廣播系統播音和CD播放的方式進行。
7.考試日期與時間安排如下:
年級 |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初三 | 6月18日 | 語文:9:00-11:30 | 文科綜合:15:00-17:00 |
6月19日 | 數學:9:00-11:00 | 理科綜合:15:00-17:00 | |
6月20日 | 英語:9:00-11:00 |
| |
初二 | 6月20日 |
| 生地綜合:15:00--17:00 |
8.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由各縣市區教育局負責并具體組織,市直學校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負責組織。體育考試成績按總分100分計入中考總分,具體實施辦法另行發文。
9.體育、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凡報考體育、藝術特長生的考生,必須參加體育、藝術特長生的專業測試,專業測試工作由市(市直學校)、縣市區教育局負責統籌,招生學校具體組織實施。專業測試完成后,須報市、縣市區教育局審核、市中招辦備案錄取。
(二)為全面落實國家課程標準,切實加強初中學生綜合素質培養,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技能等科目的操作能力考查結果將連同初三學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一起,同時作為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四科成績轉換為A、B、C、D四個等級,按照非D即入的原則,同等條件下,考查成績優秀者優先錄取。
操作能力的考查工作由市、縣兩級基教科(股)統籌管理,分別由電教、儀器裝備部門具體負責并組織實施。
從開始,將音樂、美術、勞技、研究性學習列為考試考查科目,由縣市區組織,學校具體實施。考查結果將以等級呈現方式作為普通高中錄取依據。
五、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由畢業學校(或報名點)負責錄入,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包括:
⒈綜合性評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尤其應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
⒉評價等級。評價等級分為A、B、C、D四個等級,學校對學生某一方面表現評定為“D”時,應極其慎重,并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六、考試組織
中考考試組織實行縣市區負責制,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按照要求負責制定組考方案,報市中招辦備案后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考點設置要按照相對集中、安全、便于管理等要求,原則上要求就近設置到普通高中學校,具體設置由各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報市中招辦備案。
試卷運輸必須采用車況良好、密封性能良好的金屬密封車(縣市區到考點可以采用小車、面包車);試卷啟封前屬國家秘密級事項,所有考點必須設置保密室。試卷保密期間,保密室必須配備專職保密員兩人以上,任何時候保衛人員每班不少于兩人,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
各考區、考點必須按照組考工作要求成立考試組織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切實加強對中考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嚴防各種意外事件和違紀舞弊事件的發生,確保考試順利實施。
有關中考組考工作的其他規定,請各縣市區教育局、各考點嚴格按照《婁底市中考考務工作細則》執行。
七、志愿填報
㈠志愿設置。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分為小幼教批(農村小學教師、幼兒教師定向培養專項計劃)、指標生批、省級示范高中批(含省級特色學校,下同)、特長生批(普通高中學校的體育、藝術特長生和體育特招生)、一般計劃批、擇校生批。
小幼教批志愿欄設一個志愿;指標生批志愿欄設一個志愿;特長生批志愿欄設一個志愿;省級示范高中批志愿欄設一個志愿;一般計劃批志愿欄設三個平行一志愿、三個平行二志愿,一個服從志愿(服從志愿分別為:服從公辦學校、服從民辦學校;服從公辦學校又分為服從本縣市區學校、服從市直學校、服從外縣市區學校;服從民辦學校又分為服從本縣市區學校、服從市直學校、服從外縣市區學校);擇校生批志愿欄設一個志愿。
㈡填報志愿。考生應根據市教育局公布的婁底市高中階段招生學校招生計劃,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報。
往屆生不得報考農村小學教師、幼兒教師定向培養專項計劃和普通高中省、市級示范性學校。
凡在示范高中批或一般計劃批一志愿中填報了指標生招生學校志愿而未填報指標生批志愿者,志愿填報系統自動為其補填上該高中學校的指標生志愿;凡在一般計劃批一志愿中填報了省級示范高中招生學校志愿而未填報省級示范高中批志愿者,志愿填報系統自動為其補填上該高中學校的省級示范高中志愿。
考生志愿采取紙報和網上填報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婁底中招網:www.hnldzz.cn),以網上填報志愿為優先選擇,在規定時間內全市統一填報。各縣市區教育局應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采取得力措施,加強網報設施設備建設,確保網上志愿填報工作順利進行(如果出現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得網報不能進行時,則采取人工錄入的方式進行),以充分保障考生自主選擇升學的權利。任何單位、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限制或誘導考生填報志愿。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憑報名考生號和初始密碼(考生本人身份證號碼的后六位數),進入婁底中招網上采集系統,根據本人意愿,按照有關要求填報和修改志愿。中考報考指南由市中招辦統一編印,各縣市區教育局必須及時、完整地將報考指南分發到每位中考考生。考生在填報志愿前,必須充分征求家長意見,認真閱讀報考學校的招生宣傳資料,詳細了解報考學校的學校性質、辦學類型(公辦、民辦等)、辦學現狀、辦學地點、報考要求、招生計劃等情況,以及市中招辦制定下發的招生政策與規定,根據自身條件認真填報志愿,不應盲目填報。凡因志愿填報不合理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與責任,均由考生本人和家長承擔。考生的志愿數據一經確認,任何部門、任何個人不得擅自修改。志愿填報工作由市中招辦負責制定實施辦法,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報名學校負責具體落實。
八、建檔工作
考生都應建立電子檔案。考生電子檔案是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考生電子檔案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報名信息、志愿信息、成績信息三個部分。考生電子檔案須與考生的報名登記表、報考學校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試成績等紙質材料相對應部分的內容一致。要建立完整的考生電子檔案,確保考生數據的統一、準確和安全,并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數據與高中階段學校學籍管理統一起來。
在錄取中,凡是無檔案或檔案材料達不到規定要求者不能錄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有關責任人(或單位)承擔。
九、招生簡章
,全市普通高中學校和職業學校招生宣傳資料由市中招辦統一印發。招生簡章的內容包括:高中階段學校全稱、校長姓名、校址、辦學類型及辦學性質(如普通高中或職業學校、公辦或民辦學校等)招生聯系電話、網址等。各招生學校須在規定時間內以電子稿方式將招生簡章的主要內容由縣市區匯總后,上報市中招辦。
十、錄取管理
(一)錄取依據
學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體育考試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能力考查結果同時作為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和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能力考查等級按照非“D”即入的原則。
(二)錄取分數線
市教育局中招辦根據招生計劃、中考成績分批次統一劃定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1.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市中招辦根據全市普通高中一般計劃批次學校的招生計劃,按照1︰1.1比例劃定;指標生批按一般計劃批的最低控制線執行;省級示范高中批在全市一般計劃批次分數線上提高10%;擇校生在全市一般計劃批次分數線下降5%;特長生的文化成績不得低于一般計劃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80%。
2.補錄控制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的90%。
3.小教、幼教的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錄取原則
1.在全市各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線上,市中招辦根據各招生學校的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和考生志愿的先后順序,普通高中一般計劃按1:1進行投檔,先投第一志愿,若招生學校計劃未滿,則投第二志愿、服從志愿,依此類推;指標生計劃、省級示范高中計劃按1:1進行投檔。
2.在投檔過程中,當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時,則采用同分比較原則找出優先者,即:⑴比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⑵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歷史、生物、地理的先后順序比較單科成績,直至找出優先者,再按考生填報的學校順序投檔。
3.小幼教批的錄取。按照農村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定向培養的有關政策進行。
4.指標生的錄取。在全市一般計劃批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根據各校指標生計劃、指標生志愿以及學生的學業成績、綜合素質評定、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能力考查結果等情況,在小幼教批次后進行錄取。該批次未完成的計劃自動轉為相應學校的一般計劃,依次進入省級示范高中批和一般計劃批的錄取。
5.省級示范高中批錄取。在省級示范高中批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根據省級示范高中批的計劃、省級示范高中志愿以及學生的學業成績、綜合素質評定、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能力考查結果等情況,在指標生批次后進行錄取。該批次未完成的計劃自動轉至相應高中學校的一般計劃批錄取。
6.體育、藝術類特長生的錄取。根據市中招辦確定的特長生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線上由招生學校根據專業考試成績提出錄取方案依次向縣市區教育局、市中招辦審核后方可錄取。
7.體育特招生的錄取。由市中招辦按體育特招生的有關規定和程序審批錄取。
8.擇校生的錄取。擇校生按“三限”、“三公開”的政策在一般計劃批第一志愿錄取后錄取。
9.若普通高中招生學校在一般計劃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線上未完成該批次招生計劃的,則在全市該批次的線下20分之內通過降分投檔的途徑予以解決。
10.補錄。由招生學校在招生計劃內和補錄控制分數線上征求志愿,市中招辦于8月底安排一次補錄,按規定程序審批錄取。
11.職業類學校實行全程單獨錄取,注冊入學,由市教育局職成科具體實施。
12.錄取結束后,招生學校通知被錄取考生到校報到,9月1日開學開講。
(四)錄取規定
1.中招錄取按照小幼教批、指標生批、省級示范高中批、特長生批、一般計劃批的一志愿、擇校生批、一般計劃批的其它志愿的順序進行。凡是被前面批次錄取的學生不得進入下面所有批次的錄取。
2.已被市中招辦正式錄取的普通高中新生,任何單位、學校或個人不得更改錄取學校。凡屬錄取后不報到的,將視為放棄當年普通高中招生學校的錄取資格。中招正式錄取結束后,被中職學校錄取并收費的新生,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招錄。
3.錄取工作由市中招辦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組織實施,各普通高中根據市中招辦審核的錄取名單辦理相關學籍審批手續。
4.錄取期間,各縣市區中招部門要安排專人值班,切實做好錄取信息公布、信訪接待等工作,熱情為考生服務。
5.考生可以到當地中招考試部門查詢自己的錄取結果,也可以在“婁底中招網”(網址:www.hnldzz.cn)網站上及市中招辦指定的其它渠道查詢錄取結果。中考考生的錄取結果查詢,由考生在該網站輸入考生號及密碼進行查詢。通過以上途徑查不到錄取結果的錄取通知書無效。廣大考生一定要謹防各種體制外招生、濫發錄取通知書的違規招生行為,避免上當受騙。考生若對錄取結果有異議,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當地中招考試部門或直接向市中招辦反映情況,逾期不予受理。
6.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維護招生計劃的嚴肅性,嚴禁擅自調整考生錄取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已被招生學校錄取的考生進行二次錄取,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向招生學校提供考生有關資料或信息。
7.各招生學校要嚴格執行收費政策,不得超擇校生計劃收費、不得超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