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與考查
(一)科目設置及分值。
1.文化課考試。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20分)滿分均為120分,物理(60分)化學(50分)合卷、思品(60分)歷史(50分)合卷、地理(40分)生物(40分)合卷。全部采用閉卷考試方式,實行全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
2.信息技術考試。滿分為100分(按20%計入升學總分),采用上機考試方式。
3.體育考試。滿分為50分(平時10分,考試40分)。
4.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初三年級第二學期,每名考生在兩個學科中各抽考一個實驗,滿分均為10分;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初二年級第二學期,每名考生抽考一個實驗,滿分為10分。考試范圍見附件1。
5.音樂、美術考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安排在初三年級第二學期,音樂、美術滿分均為15分,考試范圍見附件2。
6.綜合實踐活動、地方及學校課程考查。由初中學校組織實施,分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
(二)命題依據。
教育部頒布的義務教育各學科課程標準(201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