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公布與管理
(一)科目分值及成績呈現形式。初中學生學業考試科目成績以A、B、C、D四個等級和實際分數兩種方式呈現。成績達到科目總分的90%(語文達到85%)及以上記為等級A(優秀);達到75%至89%(語文達到75%-84%)記為等級B(良好);達到60%至74%記為等級C(合格);59% 及其以下記為等級D(不合格)。
(二)考試成績查詢。全市統一考試閱卷結束后,于6月30日前公布考生成績。成績公布后,考生可根據準考證上提供的成績查詢方式進行查詢,或到原畢業學校領取考試成績單。初中學生學業考試成績是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
(三)考試成績屬考生個人隱私,除按市教育局要求提供的個人成績通知單和查詢方式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考生成績,更不得將本次考試成績作為評價縣區、學校的依據,不得根據考試成績給縣區、學校和學生排隊或公布名次。
五、工作要求
(一)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千家萬戶,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學校務必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把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抓緊抓好。全市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工作由市、縣分級管理,分工協作,共同組織實施。為確保該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市里成立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各縣區也要根據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各縣區和有關學校要嚴格按照市里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為方便廣大考生和考生家長了解考試政策,增強考試工作的透明度,各縣區要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絡、板報等媒體進行宣傳,并開設專門咨詢電話,熱情為學生和家長服務。
(二)要嚴格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嚴密組織閱卷、分數統計等工作,確保公平、公正;要切實加強對試題、試卷的管理,在運送、保管、交接等各個環節,都要嚴格按國家保密要求進行操作,確保試題、試卷安全。要進一步規范考試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對在考試工作中造成試題泄密,報名、考試和閱卷等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單位和個人,將依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各級教育紀檢、督導等部門要對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工作進行全程監控,積極接受社會監督,及時處理群眾投訴以及不公平、不公正的現象和行為。切實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市教育局將把各縣區考試組織情況作為對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工作督導的重要內容納入督導評估。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也要綜合運用紀檢、監察、教育督導等手段,督促各有關學校和人員高度重視,嚴密組織,確保今年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