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桐鄉市市區公益性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
針對市區人口密度大、變動多、公辦學前教育資源相對緊張的實際,特制訂桐鄉市市區公益性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一、房產證、戶籍證的界定
(一)房產證
1.產權人系新生父母(含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下同)的梧桐街道、振東新區社區內私有住宅用房房產證均屬有效房產證(產權證辦理日期須在4月19日之前)。按份共有的房產證,新生父母的份額必須達到45平方以上。
其中以下兩種情況,新生戶籍必須與房產所在社區相一致才可作為有效房產證:(a)面積在45平方米以下的;(b)房產的設計用途為“商業”的(以房產證為準)。
2.新生父母租用房管所公房的,只要能提供兩年以上的公房租賃專用發票,可視為有效房產證。
(二)戶籍證
指新生本人戶籍系梧桐街道、振東新區社區內居民戶籍(戶籍辦理日期須在4月19日之前)。
二、新生的界定
(一)“兩證”新生
同時符合上述所界定房產證和戶籍證條件的新生為“兩證”新生。
可參照“兩證”新生的情況:
1.在梧桐街道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人代表的子女或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董事會成員的子女。
2.當年來市區工作的正高級以上職稱或碩士以上學歷的專家或引進人才子女。
3.當年轉業在市區工作的軍人子女。
4. 城南村、慶豐村、逾橋村、三新村戶籍新生。
(二)“一證”新生
1. 只符合上述所界定房產證和戶籍證其中之一的新生。
2. 4月19日以后辦理房產證、戶籍的“兩證”新生。
三、預報名(借讀)登記辦法:
1.具有梧桐街道社區“兩證”或“一證”的新生家長攜帶以下材料到居住地較近的幼兒園進行預報名(借讀)登記:
①幼兒本人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若根據戶口簿無法判定幼兒與房產產權人關系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②幼兒父母(含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若房產證抵押的,需提供房產證復印件與房產檔案室證明。
③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
2.同一幼兒只能到一所幼兒園報名登記,不能在兩所幼兒園重復登記,登記時上交兒童預防接種證。“雙證”新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多個入園意愿。
3.“雙證”預報名登記人數超過幼兒園計劃招生數時,不再受理“一證”借讀登記。
4.報名先后及報名編號與新生錄取無關。
四、錄取辦法
公益性幼兒園新生的錄取工作堅持“公開公平,雙證優先”的原則,分批次進行錄取。
1.“雙證”新生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