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幼兒園招生管理工作,根據《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穗教發〔2014〕20號,以下簡稱《招生工作意見》)的實施情況,現就《招生工作意見》提出如下補充意見:
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招生。
(一)招生比例。
市、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面向社會電腦派位或其他方式招生的比例不低于85%,從起不低于90%。
(二)招生信息公布。
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于當年4月中下旬在廣州招考網對外公布市、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電腦派位招生計劃等相關信息。
(三)報名、派位時間。
市、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于每年4月中下旬(具體以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通知為準)同期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開展招生報名工作。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家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擬報名的幼兒園提出申請,由幼兒園提供網上報名服務。
網上報名結束后,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立即對報名數據進行封存,并隨即進行電腦派位。教育部門舉辦的小區配套幼兒園招生工作仍按《招生工作意見》執行。
(四)資格審核和注冊。
4月下旬,凡經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幼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具體以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通知為準)持戶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保健手冊及預防接種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前往幼兒園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和注冊登記,由幼兒園在系統錄入審核結果。同時被市、區教育部門辦園派位錄取的幼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只能選擇其中一所幼兒園在規定時間前往幼兒園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完成后另一所幼兒園的錄取資格自動失效。
因幼兒資格審核不符、提供虛假資料或在規定時間未前往幼兒園參加審核和注冊的,取消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空缺名額,按排位序號依次補錄。
二、雙胞胎(多胞胎)報讀教育部門辦園。
雙胞胎(多胞胎)參加市、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電腦派位可在以下兩種方式中任選其一,一經選定不得更改。
(一)一號派位,同園錄取。
符合報名資格的雙胞胎(多胞胎)網上報名時只填報一張報名表、一個幼兒資料,并準確登記雙胞胎(多胞胎)姓名及身份證號等信息,生成一個隨機號碼參加電腦派位,一經錄取在幼兒園審核后可辦理同園入讀手續,相應招生名額在幼兒園原招生計劃的基礎上增加。對家長分別用雙胞胎或多胞胎的不同名字多次進行網上報名并進入錄取名單的,取消錄取資格。
(二)多號派位,按實錄取。
符合報名資格的雙胞胎(多胞胎)網上報名時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