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滄區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為確保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廈門市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廈教綜〔2015〕8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招生原則
公辦性質幼兒園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園”原則,組織招生片區內的適齡幼兒按時就近免試入園。
二、招生對象
本區戶籍或暫住在本區符合政策要求的小班適齡幼兒(即9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出生):
1.公辦園招生對象為本區招生片區內戶籍戶口的適齡幼兒(招生片區對象的具體條件見本意見第五條:辦理報名手續);
2. 公辦幼兒園的中、大班在無空余學位的情況下不接收插班生;
3.學前班(村辦園)招生對象為本區所在村戶籍戶口的適齡幼兒,空余學位盡可能接收暫住本區符合政策要求的適齡幼兒;
4.民辦園招生對象為持有本區常住戶口或暫住在本區符合政策要求的適齡幼兒,鼓勵本區戶籍適齡幼兒就近入園。
三、報名時間
幼兒園報名時間統一確定為8月16日。未經區教育局批準,任何幼兒園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辦法
(一)公辦幼兒園、學前班
1.公辦幼兒園、學前班實行劃片招生、就近入園。招生片區由區教育局根據公辦園學位和適齡戶籍幼兒入園人數劃定。公辦幼兒園、學前班應于報名前一周在劃定的片區內和所在村張貼招生通告。
2.片區招生對象的界定:
(1) 片區招生對象必須符合戶口所在地、實際居住地“兩一致”原則,即適齡幼兒與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適齡幼兒及其父母之一戶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實際住所)。
(2)片區招生對象須提供獨生子女證或由鄉鎮、街道計生部門統一開具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證明。
(3) 片區招生對象戶口落戶的截止日期為8月16日。超過報名期限才取得戶口的適齡幼兒,家長應自行聯系幼兒園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