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從業人員發生退工、解聘或調離時應辦理養老保險賬戶轉移。本文為您介紹濰坊養老保險轉移辦理的相關信息。
辦理條件
跨省、跨市流動就業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1.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2.返回戶籍所在地的
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3.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或因未滿10年參保地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
4.對男性滿50周歲、女性滿40周歲非濰坊籍人員流動到我市就業的,不再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只為其建立臨時養老繳費賬戶
辦理材料
1.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開具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
3.戶口本
4.《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5.《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6.《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辦理流程
1.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員跨省、市流動前,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開具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并按規定提供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2.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參保人員跨省、市流動就業后,按規定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3.提出轉移接續申請。新就業地的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填寫《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并出示原參保地開據的《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填寫完整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4.完成轉移接續。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受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并予以審核。符合轉移條件的,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并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出。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有關信息并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并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同時辦理基金劃轉手續。新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后,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包括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根據《信息表》及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提供的材料,補充完善相關信息,完成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辦理地址
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濰坊市高新區東風東街6396號陽光大廈12樓(東風東街與東方路交叉口東南角)
電話:(0536)8587820
臨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新華路
電話:(0536)3212531
諸城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山東省諸城市東關大街25號
電話:(0536)6123280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30個工作日內
收費標準: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