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你詳細介紹了南昌養老保險轉移指南,具體包括南昌養老保險轉移規則、南昌養老保險轉移材料、南昌養老保險轉移流程和南昌養老保險轉移地點,更多具體內容請查看全文。
轉移規則
1、參保人員在統籌區域內轉移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只需轉移關系,不需轉移資金;
2、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跨統籌區域轉移,轉出地的區縣經辦機構將其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轉入新參保地,由轉入地為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3、城鎮居民在享受養老金待遇期間戶籍遷入本市其他區縣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余額部分全部轉移,并由新戶籍所在區縣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待遇;
4、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戶籍遷入外省市的,個人賬戶由經辦機構暫管,待國家出臺轉移辦法后辦理轉移手續,也可將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本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不再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5、參保人員轉移到尚未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地區,其養老保險關系暫不轉移,個人賬戶做封存處理,儲存額按有關規定繼續計息。
1、統籌區域內轉移。參保人員在統籌區域內轉移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只需轉移關系,不需轉移資金。
2、跨統籌區域轉移。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跨統籌區域轉移,轉出地的區縣經辦機構將其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轉入新參保地,由轉入地為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3、城鎮居民在享受養老金待遇期間戶籍遷入本市其他區縣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余額部分全部轉移,并由新戶籍所在區縣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待遇。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戶籍遷入外省市的,個人賬戶由經辦機構暫管,待國家出臺轉移辦法后辦理轉移手續,也可將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本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不再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4、未開展區域轉移。參保人員轉移到尚未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地區,其養老保險關系暫不轉移,個人賬戶做封存處理,儲存額按有關規定繼續計息。待該地區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后,分別按上述兩條規則辦理轉移。
南昌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互轉:
同時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如何辦理轉移銜接?
參保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申請將其原參加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其原參加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合并計算或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注:轉移后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而參保人員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且不選擇延長繳費至滿15年的,可申請將其原參加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其原參加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注:待其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此外,參保人員若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其重復繳費時段(按月計算)只計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并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退還本人。
同時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如何辦理轉移銜接?
參保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申請將其原參加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其原參加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合并計算或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注:轉移后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轉移材料
1、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2、近期(半年)一寸正面免冠彩照(4張)
3、戶籍關系轉移證明
轉移流程
申請填表→收集上報→初審上報→復核接收→轉出填表→轉出注銷→確認告知
南昌養老保險轉移流程詳解:
1、申請填表。
參保人員持戶籍關系轉移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等有關材料,到轉入地村(社區)提出申請,填寫《南昌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表》(附表14,以下簡稱《轉入申請表》)和《參保登記表》。
2、收集上報。
轉入地村(社區)協辦員收集相關材料,于當月15日前將《轉入申請表》和《參保登記表》及有關材料上報勞保事務所。
3、初審上報。
轉入地勞保事務所審查通過后,于當月20日前將上述材料上報轉入地區縣經辦機構。
4、復核接收。
轉入地區縣經辦機構復核通過后,在3個工作日內向轉出地區縣經辦機構寄送《西安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收函》(附表15,以下簡稱《轉入接收函》)。
5、轉出填表。
轉出地區縣經辦機構接到《轉入接收函》后,對申請轉移人員相關信息進行核實,符合轉移規定的,打印《西安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情況表》(附表16,以下簡稱《轉移情況表》)。
6、轉出注銷。
轉出地區縣經辦機構于次月通過開戶銀行將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劃撥至轉入地區縣經辦機構指定的銀行賬戶,并注銷申請轉移人員參保信息,同時向轉入地區縣經辦機構發送《轉移情況表》。
7、確認告知。
轉入地區縣經辦機構收到《轉移情況表》,并確認轉入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足額到帳后,及時告知轉入人員,同時進行實收處理,為轉入人員接續個人賬戶。
轉移地點
南昌市青山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0791-88107025
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區南京東路699號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