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是為了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轉移條件
轉入:
(一)本省戶籍且在杭就業參保的人員;
(二)需辦理歸集的本地戶籍人員;
(三)外省戶籍已在杭就業參保,且在杭首次繳費時男未滿50周歲,女未滿40周歲;
(四)在杭州正常繳費已滿10年(一般賬戶),在外地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需辦理歸集的外省戶籍人員;
(五)參保人員經縣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轉出:
(一)由個人或單位向杭州市區內的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
(二)原養老保險關系已停保且養老保險繳費無欠款,原參加農民工雙低養老保險的已辦理繳費補足。
辦理材料
轉入:
(一)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一份;(注:退役軍人還需提供軍人轉移接續信息表、銀行匯款憑證)
(二)男性年滿50周歲或女性年滿40周歲的提供居民戶口本原件一份。
注意:1.跨省流動就業人員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時,對于符合國家規定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3年(含)的,轉出地應向轉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行政部門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證明一次性繳費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的相應文書。按照人社部經辦口徑,法律文書需要在一次性補繳行為前出具。
2.轉出地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中存在“失地補繳”、“政策性一次性補繳”、“一次性躉繳”等的,轉入地不予接收。
轉出:
(一)個人申請提交身份證原件1份;
(二)單位申請提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加蓋公章)。
注意:轉出地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中存在“失地補繳”、“政策性一次性補繳”、“一次性躉繳”等的,轉入地不予接收。
辦理流程
轉入:
1.現場受理申請,對于符合轉入條件的參保人員,由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向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2.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后轉移養老關系及養老保險基金。
3.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基金及養老關系《信息表》后15個工作日內辦結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轉出:
辦理轉移時,對個人來講,只需兩步即可:
1.對于符合轉出條件的參保人員,由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本人持此憑證至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入。
其他流程事項由社保經辦機構來處理:
1.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憑證》同意轉入的,向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寄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2.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后15個工作日內辦結養老保險關系轉出。
辦理地點
地點:到所在區的社保中心辦理
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杭州市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D座
電話:12333,87211480、87211483
杭州市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杭州市缸兒巷15號
聯系電話:0571-87817036
杭州市下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杭州市下城區白石巷256號
聯系電話:0571-85130286
杭州市西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杭州市西湖區文一西路868號
聯系電話:0571-88979674
辦理時間及費用
辦理時間:3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