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從業人員發生退工、解聘或調離時應辦理養老保險賬戶轉移。本文為您介紹無錫養老保險轉移辦理的相關信息。
辦理條件
單位從業人員發生退工、解聘或調離。
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委托他人辦理申請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在無錫參保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停發《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人員除外)
4、社會保障卡(市民卡),至社保中心各辦事處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參保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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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 :
1、參保人員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停保后,離開我市跨統籌區流動前,由用人單位或本人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及在無錫參保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停發《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人員除外)等相關證明材料向我市社保中心駐各區辦事處業務窗口提出轉移申請。
2、經審核,確認符合轉移條件的,受理并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本人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等相關材料向新就業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申請→經新就業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確認符合轉入條件的,受理并向我市社保中心業務窗口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4、我市社保中心業務窗口接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后,按規定辦理養老關系轉出手續,寄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基金。
5、新就業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辦畢接續手續后,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人。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
1、參保人員在我市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參保繳費后,用人單位或本人憑原參保地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本人身份證、本人戶口簿和填寫完整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并由單位蓋章或本人簽字)向我市社保中心業務窗口提出轉入申請。
2、經審核,確認符合轉入條件的,受理并向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3、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接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后,按規定辦理養老關系轉出手續,寄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基金。
4、我市社保中心業務窗口接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財務部門辦理基金到帳錄入手續,業務經辦人員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最后將辦理情況告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人(告知方式為短信、電話等)。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符合條件者當場辦結。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地址
1.祟安辦事處
咨詢電話:82764247、82411348
地址:廣瑞路2號(市人力資源市場)三樓大廳
公交路線:3、63、75、102、501
辦公時間: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夏令時為14:00—17:00)。
2.新區辦事處
咨詢電話:85253006、85253008
地址:震澤路28號(新區科技交流中心)
公交路線:23、760、788
辦公時間: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夏令時為14:00—17:00)。
3.濱湖辦事處
咨詢電話:85701051、85701307
地址:粱清路718號(濱湖區人力資源市場二樓)
公交路線:2、112
辦公時間: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夏令時為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