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是指在對于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辦理條件
轉出條件:
已經辦理暫停繳費,且不欠繳保費人員。
轉入條件:
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在行業單位參保企業就業參保,或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人員。
辦理材料
轉出材料:
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來《轉移接續聯系函》的參保人員,可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出
轉入材料:
申辦單位或經辦人填寫《轉移接續申請表》(申辦單位填寫的需加蓋公章),原參保地出具的《參保繳費憑證》。
辦理流程
轉出流程:
1、經辦人員審核無誤后開具《參保繳費憑證》,由原單位告知申辦人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申請手續;
2、經辦人員接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發來的《轉移接續聯系函》后15個工作日內,核對基本信息,審核無誤的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出手續,打印《轉移接續信息表》發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3、通過保險關系轉移平臺轉移電子數據;
4、跨省關系統轉移的,同時由基金財務經辦人員轉移基金。
轉入流程:
1、經辦人員審核無誤后,向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轉移接續聯系函》;
2、收到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的《轉移接續信息表》及轉移基金(省內不轉移基金)后,為參保人員辦理保險關系轉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