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為指標的,通過再分配手段或者儲蓄方式建立保險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費用。當中的關系要怎么轉移呢?
一、衡水市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辦理介紹:
衡水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工作人員介紹,根據國辦發[2009]66號、人社部發[2009]187號及冀政辦[2010]17號文件精神,參加我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以下簡稱參保人員),在省級統籌范圍內流動就業,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的,按人社部發[2009]187號文件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不轉移基金。
二、衡水市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辦理條件:
參保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1、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
2、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3、在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在新就業地或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社保機構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后,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并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