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9年1月1日起,柳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檔次及補貼將實行新標準。
一、政策依據
根據《關于建立廣西壯族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桂人社規﹝2018﹞22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提高2018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桂人社規﹝2018﹞23號)文件精神。
二、繳費檔次標準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按年繳費,2019年繳費檔次標準調整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800、900、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個檔次(“十三五”期間保留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和脫貧后繼續扶持兩年的人員、重度殘疾人、貧困殘疾人、城鎮“三無”人員、農村五保戶供養對象、城鄉低保對象等6類特殊群體的最低100元的繳費檔次)。
三、繳費檔次的補貼標準
對于按期正常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自治區根據其選擇的對應繳費檔次給予相應的補貼。
200—400元檔次分別補貼35元、40元、45元;
500—700元檔次分別補貼60元、65元、70元;
800檔次補貼100元,900元檔次補貼120元,1000元檔次補貼150元,1500元檔次補貼175元,2000元及以上檔次補貼200元。
對于6類困難群體在“十三五”期間保留的100元檔次補貼30元。
目前,我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已從90元/人/月提高至116元/人/月 (即中央基礎養老金88元+自治區提高部分28元)。對65歲以上老人予以傾斜,在自治區確認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上每人每月加發5元老年基礎養老金。
對于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滿15年后每多繳一年,在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每月增發繳費年限基礎養老金2元,隨月養老待遇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