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維護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粵府〔2019〕105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我們制定了《汕尾市人民政府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現對《通知》的政策要點解讀如下:一、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具有我市戶籍,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鄉養老保險。二、個人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
(一)明確我市采用《實施辦法》設定的個人繳費標準: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個檔次,不增設繳費檔次。(二)明確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年度(自然年度)繳納方式,不采用按季度、按月方式,減少群眾繳費次數和行政成本。三、繳費補貼標準
(一)明確我市繳費補貼標準:對選擇每年360元及以下檔次繳費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每年600元及以上檔次繳費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60元。
四、養老金問題
明確參保人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超過15年的部分,每增加1年每月加發3元的基礎養老金。五、養老待遇組成
城鄉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終身支付。
(注:60周歲申領待遇時計發月數為139)
六、喪葬補助金標準
采用《實施辦法》最低標準6個月基礎養老金的喪葬補助金,目前標準是170元×6=1020元,并退回個人賬戶儲存額(含利息)。
七、待遇領取條件
(一)當地實施新農保試點時,已年滿60周歲的,不用繳費,可直接申領基礎養老金。
★特別提示
45周歲及以上人員請及時參保繳費,晚參保繳費一年,晚領取待遇一年,損失一年養老金。例如:1. 2020年,張三46周歲,并首次參保繳費,之后按年繳費,到2034年60周歲時,繳費滿15年,可以申領城鄉養老金。2. 2020年,李四46周歲,2025年首次參保繳費(延遲五年),之后按年繳費,到2034年60周歲時,才繳費10年,須繼續繳費到2039年65周歲達15年的繳費年限,才能申領城鄉養老金,比60周歲按時申領的張三晚領取5年養老金(預計2034-2039年月人均城鄉養老金800元,5年城鄉養老金4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