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繼取消農業稅、免除義務教育費、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后黨中央、國務院出臺的又一重大惠民、利民政策。是由政府組織實施,城鄉居民自愿參加,實行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和集體補助相結合,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它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鄉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二、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是哪些人群?
凡具有我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如何參保繳費?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費每年繳納一次,參保人應在每個自然年度內帶上本人身份證到地稅局大廳繳費,或在手機、電腦上下載相關軟件按照提示步驟操作即可完成繳費。
四、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檔次有哪些?
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5個檔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準。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五、不同繳費檔次的政府補貼標準是多少?
省、市財政對于參保人當年繳費進行相應補貼,繳費200-400元,分別補貼30、40、50元,繳費500-1000元分別補貼60、80、100、120、140、160元;繳費1500元補貼190元,繳費2000元補貼220元,繳費2500元補貼250元,繳費3000元補貼280元,繳費4000元,補貼310元,繳費5000元補貼340元。一并計入個人賬戶,體現了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補貼資金由省、市財政按照2:1的比例分攤。
六、政府對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特殊群體有何優惠政策?
各縣(市、區)財政為一二級重度殘疾人每人每年代繳100元養老保險費;對參保繳費的烈士遺屬每人每年補貼100元;對參保繳費年齡在45-59周歲領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計劃生育雙女父母,每人每年補貼100或50 元。各級財政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不能抵銷個人繳費。
七、城鄉居民如何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戶口本原件、復印件等資料向所在村(居委會)申請,由村(居委會)初審參保資格,填寫《參保人員登記表》;村(居委會)將參保人員登記表、花名冊及相關資料上報鄉鎮復核;鄉鎮復核無誤后上報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心審批參保資格,建立統一的參保檔案。
八、城鄉居民繳納養老保險費,可以補繳嗎?
政策實施當年,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補繳不享受政府補貼;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中斷年限可以補繳,補繳不享受政府補貼。
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怎樣轉移接續與制度銜接?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已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優撫安置、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等社會保障制度以及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銜接,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