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安慶市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意見》,該意見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基礎養老金調整、繳費檔次、繳費補貼激勵機制等方面對我市現行城鄉居保制度進行了完善,旨在推動城鄉居保待遇水平隨經濟發展逐步提高,確保參保居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意見將從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
一、完善待遇確定機制。
對65周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養老待遇予以傾斜,加發高齡基礎養老金。明確全市加發高齡基礎養老金標準為:年滿65-74周歲的,高齡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5元、年滿75-84周歲的,高齡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10元、年滿8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15元;對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到齡核定待遇時,除按規定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支付本地統一標準的基礎養老金外,另行增發繳費年限基礎養老金,每超過一年,增發標準為每人每月2元。
二、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
統籌考慮本地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障標準調整情況,適時提出市級基礎養老金調整方案。將市區基礎養老金標準由原115元/人.月調整至120元/人.月,人均上調5元/人.月。各縣(市)調整基礎養老金標準,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提出方案,報同級黨委和政府確定。
三、建立個人繳費檔次標準調整機制。
將全市繳費檔次標準統一調整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個檔次。對符合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等特殊困難群體,繼續保留100元最低繳費檔次標準。市區對特殊困難群體代繳保費標準由原每人每年1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200元。
四、建立繳費補貼調整激勵機制。
將全市繳費補貼最低標準統一調整為:繳費200元補貼40元(其中:市區45元),繳費300元補貼50元,繳費400元補貼60元,繳費500元補貼70元,繳費600元補貼80元,繳費700元補貼90元,繳費800元補貼100元,繳費900元補貼110元,繳費1000元補貼120元,繳費1500元補貼150元,繳費 2000 元補貼 200 元,繳費3000元補貼220元,繳費4000元補貼240元,繳費5000元補貼260元,繳費6000元補貼280元。
五、實現個人賬戶基金保值增值。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發〔2015〕48號)和人社部、財政部《關于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47號)精神及全省統一部署,積極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實現基金保值增值,提高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