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將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部分政策
完善待遇確定機制
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待遇予以適當傾斜
加發高齡基礎養老金
對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到齡核定待遇時除按規定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支付本地統一標準的基礎養老金外另行增發繳費年限基礎養老金每超過一年增發標準最低為每人每月2元
調整個人繳費檔次
從2020年1月起
將全市繳費檔次標準
統一調整為
200元、300元、400元
500元、600元、700元
800元、900元、1000元
1500元、2000元、3000元
4000元、5000元、6000元
共15個檔次對符合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等特殊困難群體繼續保留100元最低繳費檔次標準
建立補貼激勵機制
根據經濟發展和政府財力狀況合理調整繳費補貼水平引導激勵城鄉居民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對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適當增加繳費補貼
從2020年1月起將全市繳費補貼最低標準調整為:繳費200元補貼40元繳費300元補貼50元繳費400元補貼60元繳費500元補貼70元繳費600元補貼80元繳費700元補貼90元繳費800元補貼100元繳費900元補貼110元繳費1000元補貼120元繳費1500元補貼150元
繳費2000元及以上的補貼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