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已提高至13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05元的基礎上增加33元。這是我市自2013年以來第三次上調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
按照相關政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個人繳費標準都有明確規定。凡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目前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
此外,政府對參保人繳費還給予一定的補貼。選擇最低繳費檔次(100元),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每提高1檔次,增加10元的繳費補貼。參保人要按本人選擇的繳費標準及時存入相應金額的養老保險費。
農村戶口交社會養老保險(無戶籍地限制),不用掛靠企業繳費,退休后可以享受盤錦職工待遇參保條件如下:
1.要求女性50周歲以下男性55周歲以下
2.農村戶口,不用變戶
3.每個月繳付541.60元交滿15年。
4.交滿15年后到退休年齡即可開資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