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人社廳、財政廳近日印發通知,調整我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
調整的主要內容:
在2020年脫貧攻堅任務完成后,從2021年1月1日起,增加200元的繳費檔次,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由100元調整為200元,以后根據我區經濟發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關于調整全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及財政補貼標準的通知》(寧人社發〔2017〕163號)規定的特殊群體可繼續保留100元最低繳費檔次。按200元最低繳費檔次繳費,財政補貼為40元,其中,自治區財政補貼川區25元、山區30元,川區、山區縣(市、區)財政補貼不低于15元和10元。特殊群體的繳費標準及補貼辦法仍按寧人社發〔2017〕163號文件執行。
按靜態測算,若一個人按200元、連續繳費15年即到達待遇領取年限,個人賬戶養老金可增加積累1650元,每年個人賬戶養老金可多領143元。今后隨著城鄉居民收入持續增長、共濟意識的不斷提高,選擇更高檔次繳費的人員會越來越多,個人賬戶養老金也會越來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