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湘潭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國家規定的基本繳費檔次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各縣(市)區也可適當增加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國家規定的基本繳費檔次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 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各縣(市)區也可適當增加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
二、湘潭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單位:單位20%
個人:個人8%
三、湘潭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658元。個人參保者繳納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確定為高、低兩檔:高檔為3658元/月,低檔為2195元/月。
個人繳費基數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為繳費基數。
四、湘潭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湘潭養老保險參保知識】
一、湘潭養老保險參保辦理條件
單位參保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其他城鎮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社會團體以及個體工商戶。
靈活人員參保
凡年滿16周歲,且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以下的靈活就業人員均可在湘潭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
凡年滿16周歲、具有當地城鄉居民戶籍、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不含在校生)
可在本人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二、湘潭養老保險參保辦理材料
單位參保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批準成立的文件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及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及復印件
3.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證的復印件。
靈活人員參保材料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注冊登記表》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本原件
城鄉居民參保材料
1.戶口簿
2.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3.《湖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
三、湘潭養老保險參保辦理流程
單位參保材料
1.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單位,攜以上資料到養老保險服務大廳填報《社會保險登記表》
2.養老保險服務大廳經辦人員對提交的資料進行初審,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后報相關領導審批。
3.養老保險服務大廳根據審批結果,將單位信息錄入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后,返回已經蓋章的《社會保險登記表》,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
4.單位憑《社會保險登記證》到養老保險服務大廳申報并繳納養老保險費。
靈活人員參保材料
1.靈活就業人員申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攜以下資料到養老保險服務大廳填報《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注冊登記表》,辦理參保手續
2.養老保險服務大廳審核后,對符合參保條件的,將申請人的基本信息錄入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并發放《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手冊》封面。
3.參保人員持《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手冊》封面及身份證到中國銀行網點(限湘潭地區)繳費。
4.對于需補繳以前年度養老保險費的人員,由參保人員持養老保險服務大廳開具的補繳單據到指定銀行繳費。
城鄉居民參保材料
申請人需攜帶戶口簿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申請
四、湘潭養老保險參保辦理地點
市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服務局
辦公室 58533445
財務科 58533475
計算機中心 58557301
退管科 58533164
征繳科 58533491
稽查科 58533184
個人賬戶管理科 58533480
結算中心 58533493
辦理時限:
30個工作日內
收費標準: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