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上調是大家普遍關注的話題,以下是為大家準備的天津2017養老金上調相關消息,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近日,財政部印發了《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目前,天津市召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記者從會上了解到,今年天津市將繼續調整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這意味著,本市退休人員工資將再次上漲。
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五連漲”
去年,天津的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已經做了調整,由245元提高到261元,每人每月增加16元,增幅6.5%,這是自2013年以來天津市連續第四年調整基礎養老金標準。今年,本市的基礎養老金標準將迎來“五連漲”。
據了解,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且達到退休年齡的城鄉居民,領到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個人賬戶部分按月發放的金額,與個人選擇的繳費檔次有關,二是財政補貼的基礎養老金。也就是說,基礎養老金的調整將讓每一位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且達到退休年齡的城鄉居民受益。
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同步上調
在今年本市《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今年本市將“調整居民基礎養老金、退休人員工資養老金。”值得注意的是,與以往《報告》中所用的“企業退休人員”表述不同,今年的《報告》中去掉了“企業”兩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繼續調整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將同步上調。
去年,本市已經首次進行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同步調整,惠及全市202.5萬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幅為6.7%,其中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幅為7%,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幅為5.6%。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將深化改革
此外,會議還提到,將深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出臺職業年金辦法、視同繳費指數、勞模及高級專家待遇計發等配套政策。貫徹落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確保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企業職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跨地區、跨制度順暢轉移。
上述三項調整后,基本養老金仍低于企業平均水平的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對于繳費超過15年以上的部分(含15年),每增加一年,每月再增加1.5元,最高增加到2702元。
天津養老金上調方案5月31日前報批后實施
按照流程,各省人社、財政部門將根據要求出臺實施細則草案,經省級政府批準后上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后才能公布執行,不過,雖然各地公布時間難以統一,但調整后的養老金待遇都會從今年1月1日起計發,前幾個月調整的部分也將會進行補發。
今年的《天津市政府工作報告》中表示,天津將進一步織密扎牢民生保障網。精心組織20項民心工程,認真實施20項城鄉居民增收措施,全年新增就業48萬人。繼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統一城鄉低保標準,實施全民參保計劃,調整居民基礎養老金、退休人員養老金,居民醫保補助標準提高到800元,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值得注意的是,與以往《報告》中所用的“企業退休人員”表述不同,今年的《報告》中去掉了“企業”兩字,這意味著,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都將有望上調。去年,本市已經首次進行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同步調整,惠及全市202.5萬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幅為6.7%,其中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幅為7%,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幅為5.6%。
此外,去年天津的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也做了調整,由245元提高到261元,每人每月增加16元,增幅6.5%,這是自2013年以來天津市連續第四年調整基礎養老金標準。根據《報告》,今年本市的基礎養老金標準將迎來“五連漲”。
目前,天津的養老金方案進展如何呢?按照人社部要求,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
根據通知,各地區要于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后組織實施。
通知還明確,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并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也就是說,咱天津的養老金具體實施方案也將在5月31日前報送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后就將組織實施啦!
延伸閱讀:天津補繳養老保險新政策
本市從事靈活就業的人員參加職工養老保險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答:凡年滿16周歲且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0周歲),在本市從事靈活就業的各類人員(包括本市和外省市城鎮戶籍、農業戶籍人員),均可在本市個人繳費窗口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分別是多少?
答:依據《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度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征繳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3〕93號)規定,,本市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5714元。按照5714元繳費確有困難的,可在5714元與2630元之間選擇確定繳費基數;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參保人員個人賬戶。
哪些人員可以補繳在本市靈活就業期間的養老保險費?
答:在本市長期從事家庭護理、醫院護工、社區商貿經營和服務等靈活就業的人員以及曾在本市鄉、鎮、村投資興辦的集體、股份制等企業中工作的本市戶籍人員,最早可自2005年1月起補繳;曾在本市原國有、城鎮集體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正式工作,后因個人原因連續工齡中斷人員,最早可自1998年1月起補繳;在本市已參保的大中專院校、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可自畢業次月起補繳,最早不得超過1998年1月。
靈活就業人員補繳歷年養老保險費的補繳費金額如何確定?
答: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定期對參保人員補繳靈活就業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標準進行調整并公布。,參保人員按照歷年繳費下限補繳靈活就業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按照《度個人繳費窗口人員按照歷年繳費下限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金額一覽表》標準執行(詳見《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4〕58號))。
靈活就業人員補繳歷年養老保險費,還有哪些政策?
答:為了鼓勵參保人員盡快補繳靈活就業期間的養老保險費,補繳養老保險費仍按2013年的標準繳納。同時,對于本市城鎮戶籍的國有、城鎮集體企業下崗失業職工,在本市已參保的大中專院校、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申請補繳費,還可以自愿申請免繳記入個人賬戶部分的保值費。
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申請辦理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手續?
答:靈活就業人員申請參保的,由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證辦理地)或檔案所在地的社保分中心直接受理;申請參保并向前補繳養老保險費的,由本人檔案或戶籍所在區縣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審核確認后到社保分中心辦理。對于本市城鎮戶籍的國有、城鎮集體企業下崗失業職工,在本市已參保的大中專院校、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申請補繳費,由本人現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區縣社保分中心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