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保險關乎到廣大農民朋友的養老問題,那么山東有何農村養老保險新政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近日,《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人社部規〔2016〕5號文件明確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公布,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在省內跨市或跨省流動就業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問題作了進一步明確。《通知》自11月30日開始執行。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省內跨市(指設區的市,含養老保險省直管企業,下同)流動就業的,其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執行人社部規〔2016〕5號文件對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的規定。
規定明確了四種情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
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其中,繳費年限除另有特殊規定外,均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參保人員按人社部規〔2016〕5號文件第二條規定,將1998年1月1日之前的繳費相應年度計為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時相應計發過渡性養老金,不重復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
對《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實施后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員,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按規定清理其養老保險關系時,凡與本人協商不一致或難以取得聯系的,經相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溝通確認后,可以先保留其數額最高的基本養老金繼續發放,其他暫停發放;待協商一致后,再按規定辦理。
退役軍人跨省或省內跨市流動就業的,在轉移其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的退役養老保險補助時,個人賬戶規模(比例)由繳費工資的8%調整至11%,并按11%計算轉移;統籌基金仍按繳費工資的12%轉移。
在省、市政府主導下的規模以上企業成建制轉移,按照山東省政府統一要求或根據兩市協商,合理確定方案,妥善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延伸閱讀:專家建議養老保險實行強有力稅收遞延政策
多位專家近日在“保險業的創新與發展”論壇上呼吁,要加快推進商業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設,設計一些相關商業性保險產品。針對保險業創新發展偏離本原的現象,應將監管落到實處,改變保險監管思維模式,讓保險創新回歸本原。
推進商業養老保險建設
目前,中國經濟已從高速增長轉向中高速增長的新常態,解決養老問題是民生保障關鍵環節,深化商業養老保險頂層設計是題中之義。
中國保監會原副主席、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理事周延禮認為,中國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倒逼養老保障體系改革。目前,中國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一支獨大”趨勢明顯;第二支柱企業年金參與率偏低,但是在穩步發展;第三支柱商業養老保險缺口較大。
周延禮提出,應建立第四支柱,即加強社會保障基金建設,形成對養老保險多層次、多渠道的支持。在商業養老保險發展戰略上,政府應該實行強有力的稅收遞延政策;養老保險產品形式應該多樣化,投資渠道也應該多元化;擴大商業養老保險覆蓋面。
周延禮建議,要建立高效率、統一、公平、可持續的頂層設計養老保險體系建設。下一步要加快推進商業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設,設計一些相關商業性保險產品。同時,還要加大保險資金運用同步,在一些養老社區的建設、養老設施的建設方面發揮作用,并進一步擴大商業養老保險的覆蓋面,讓商業養老保險成為未來養老保險體系建設中一個強有力的推動政策空間。
保險創新須堅持本原
“目前,中國保險業連續多年保持著兩位數的增長態勢,在社會保障、災害救助,以及風險管理方面,發揮著越來越積極和重要的作用。”與會專家指出,保險業所面臨的挑戰更值得關注。當前,全球利率雖有所上升,但依然處于較低水平,這將對全球保險業的盈利能力,包括償付能力構成一定壓力。
“同時,基于本輪保險利用新技術等方式的創新個性化,加之復雜多樣的銷售渠道,導致投資端和負債端兩端趨于復雜化。”上海保險交易所董事長、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戰略咨詢委員會委員曾于瑾指出,這很容易產生資產負債錯配的風險。同時,近些年,我國保險業創新發展偏離本原,真正堅持本原發展的保險公司占少數,存在“盲人摸象”情況。
“保險業創新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風險,需要更加強有力的監管措施跟進。”中國保監會國際部主任姜波認為,創新是必要的,堅持保險本原是必需的;保險創新要堅持以客戶需求為導向,而不是以公司需求為導向。未來加強監管關鍵要落到實處,改變保險監管思維模式,他們正在研究監管沙箱,可以在一定范圍內對新事物有一定的容忍度和靈活性,但不能偏離根本。
“未來保險創新必須堅持本原,遵循發展規律,必須明確發展方向。”萬峰表示,保險公司,特別是壽險公司是為客戶提供生、老、病、死、殘風險保障的,不是為客戶提供“投資首選”的。同時,保險是為企業和個人提供風險管理計劃的,而不是提供理財計劃和財務管理計劃的。
曾于瑾建議,一是加大保險基礎設施投入,這是提升市場與監管效率的重要手段。基礎設施的作用可以減少和部分消除保險市場的復雜程度;二是運用科技來打造行業基礎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