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關乎到大家晚年生活的境況,那么河南養老保險政策主要有哪些呢?大家是否了解呢?快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確定繳費標準?
答: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自己的繳費能力,從每年全市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社平工資”)公布之日起至6月20日前,按照社平工資的60%、70%、80%、90%、100%、200%、300%自行選擇申報下一年度的個人繳費檔次,養老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需保持一致,繳費檔次一經選擇,全年不得更改。未能按時申報的,由參保人員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按照新的社平工資和上年度繳費檔次確定。
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繳納養老保險金?
答:靈活就業人員可與指定銀行簽訂代扣代繳協議,由銀行按月扣繳。沒有與銀行簽訂代扣代繳協議的,繳納者也可在一個繳費年度內(每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到銀行自主繳費。
不及時補繳欠費會有什么影響?
答:如果當年未及時足額繳納的,根據豫勞社養老(2006)42號文件規定,不能補繳上年度欠費,中斷繳費前后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也就是說欠繳期間不算在繳費年限內。
假設今年有兩個人退休,且他們均從30年前開始繳納養老保險金,其中一人按月足額繳費,另一人存在15年的欠費記錄,此時,兩個人雖然都能享受養老保險金,但足額繳費的人每月領到的養老保險金至少是另一人的2倍,兩個人每月的養老保險金差額會逐年增大。
補繳養老保險金是否有限制?
答:按照規定,從7月1日起,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中斷繳費后,將不能向前補繳,只能向后順延繳費。享受過失業保險待遇的靈活就業人員,根據本人經濟能力有補繳意愿的允許補繳領取失業金期間欠繳的養老保險金。
為此,我市允許已參保人員在7月1日前補繳歷年欠繳的養老保險金,同時不征收滯納金和利息。
延伸閱讀:河南城鄉居民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
根據文件規定,從2017年1月1日起,將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原每人每月7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提高標準對象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
此次是我省繼2011年上調5元、上調3元之后,第三次上調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通知》明確,此次增加的基礎養老金,不得沖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有關部門將督促各地按時足額地將增加的基礎養老金發放到享受待遇人員手中。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而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根據個人繳費有所差別,參保人可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外地農村戶籍如何補繳養老保險
劉女士:本人2008年9月入職至2009年12月沒有上養老保險,2010年才給繳納。請問是否可以補繳?另本人為外地農村戶口,不能補繳的話應該怎么辦理?
市人力社保局:依您所述,您屬于外埠農業戶口人員,如果您2008年至2009年在本市企業工作,企業應自用工之日起與您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為您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
如果單位未按規定為您繳納養老保險費,依據關于印發《北京市農民工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和京勞社養發[2001]125號文件的規定,因用人單位未參加養老保險或未按規定足額繳納單位與個人的養老保險費,致使農民工不能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按照本辦法的標準予以補償。
補償標準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個人賬戶存儲額及利息一次性全額支付給本人。第二部分:按其累計繳費年限,累計繳費滿12個月(第1個繳費年度),發給1個月相應繳費年度的本市職工最低工資的平均數,以后累計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按滿12個月計),以此為基數,增發0.1個月相應繳費年度的本市職工最低工資的平均數,并計算到月,保留一位小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