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批準的改革意見,總后勤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印發了《關于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軍人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改革完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的管理模式、人員范圍、計算標準、轉移接續辦法等做出了規定。明確從10月1日起,軍人退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軍人退役離開部隊時,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一次性計算給予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新政策已出臺。那么作為軍人,我們對新政策應該有哪些方面的了解呢?
一、養老改革的對象都有誰?
本次養老改革的對象不可一概而論。
本次養老改革主要針對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干部、軍隊復員干部,以及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和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這四類人員。
而軍隊管理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離退休干部、士官,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和部分傷殘人員不在此范圍內,按原退役政策執行。
二、本次改革主要針對哪些方面?
這次改革完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重點是改革完善軍人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建立軍人職業年金制度,改進軍地保險關系接續辦法,健全完善特色鮮明、結構優化、標準科學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
強調軍人服役期間不建立養老保險帳戶、個人不繳費,軍人退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補助由軍隊一次算清,國家給予全額補助。
三、軍人職業年金制度是咋回事?
軍人職業年金制度,是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補充。退休養老金=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說白了,它是軍隊養老保險制度的第二支柱。
職業年金制度的核心要義是:軍人退出現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國家給予職業年金補助,其在服現役期間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的職業年金費用由中央財政承擔。
四、補助到底怎么算?
參加不同的養老保險,補助的計算標準是有區別的。
1、如果參加的是企業職工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那么:
基本養老金補助:按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和相應的標準計算;
職業年金補助:按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和相應的標準計算。
2、如果參加的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那么:
基本養老金補助和職業年金補助:均按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和相應的標準計算。
注意:改革后,之前出臺的《關于轉業到企業工作的軍官、文職干部養老保險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和《關于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已不合時宜,應該廢止。
五、補助怎樣轉交給本人?
一攬子解決轉移接續的有關問題是這次改革的亮點。
軍人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軍隊財務部門開具轉移憑證,軍人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通過銀行劃轉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軍人職業年金:,參加企業職工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交給本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劃轉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軍人退役后,由安置單位或本人持軍隊開具的轉移憑證,到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六、本次改革有何意義?
1、裁軍改革馬上開始,將有30萬官兵離開部隊,完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可以為此做鋪墊、做準備,讓這些官兵離開部隊后無后顧之憂。
2、政策制度的出臺,維護了軍人的經濟權益,進一步提升了軍事職業的比較優勢,為增強部隊吸引力凝聚力和戰斗力,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制度保障。
七、退役后相關手續怎樣辦理?
1、參加企業職工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
《通知》規定,軍人退役參加企業職工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轉移憑證交給本人,將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通過銀行劃轉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軍人職業年金補助交給本人。(因為企業并不是強制實行企業年金制度,所以有些企業沒有。)
2、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
軍人退役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轉移憑證交給本人,將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資金通過銀行劃轉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3、退役士兵養老保險轉移方式
為確保退役士兵養老保險待遇落實,《通知》規定,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直接向退役軍人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郵寄轉移憑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據此主動為退役軍人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軍人退役后,由安置單位或本人持軍隊開具的轉移憑證,到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