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如何轉出養老保險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一般賬戶)
由上海市轉移至外省市,方法為:
第一步:申請人可于停止繳費后的次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至原上海市最后參保單位所屬區縣社保中心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如委托他人代辦,另需攜帶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
第二步:向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并提交《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個人完成上述程序即可,接下來會由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與上海市區(縣)社保中心聯系。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1)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積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2)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臨時賬戶)
由上海市轉移至外省市。對于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首次在上海市參保繳費的,應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
第一步:申請人可于停止繳費后的次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向原本市最后參保單位所屬區(縣)社保中心提出轉移申請,并填寫《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轉移申請表》。
如委托他人代辦,另需攜帶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反面復印)。
個人完成上述程序即可,接下來會由上海市區(縣)社保中心與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系。臨時基本養老保險賬戶轉移資金方法:個人賬戶部分與統籌基金(單位繳費)部分全部轉移。
3.基本醫療保險關系
由上海市轉移至外省市,方法為:
第一步:完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從上海市轉移至外省市手續。(查看以上2個部分內容)
第二步:向新參保地的醫保經辦機構提出醫保關系轉入申請。
個人完成上述程序即可。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在受理申請后將開具《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寄至上海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而市醫保中心在收到《聯系函》,并同時確認參保人的養老保險關系已轉出后,將生成《參保憑證》和《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寄往參保人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參保人在上海市有個人賬戶資金余額的,將進行清算后一并劃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