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今年以來全國逐步實現養老金上調的政策,在5月12日,江西省人社廳正式公布,從今年1月1日起,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這是我省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1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調整對象
我省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
調整方案
此次企退養老金調整一共分為四個部分
第1部分調整所有退休人員每月都有100元增加的“保底”(即部分定額調整部分)。
第2部分調整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根據本人定額調整后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同分成八檔。
1500元以下的(不含1500元)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1500元至2000元(不含2000元)每人每月增加85元
2000元至2500元(不含2500元)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500元至3000元(不含3000元)每人每月增加55元
3000元至3500元(不含3500元)每人每月增加45元
3500元至4000元(不含4000元)每人每月增加35元
4000元至4500元(不含4500元)每人每月增加25元
4500元以上(含4500元)每人每月增加15元
第3部分調整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繳費未滿15年按照15年計算,即最低增加45元,然后超過15年的,再按照每年3元進行增加,體現多繳多得。
第4部分調整在定額調整與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高齡人員傾斜調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月分別增加60元、70元。
發放時間 確保6月15日前發放到位
省人社廳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養老金調整工作,確保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在5月底前發放到位,最遲必須在6月15日前全部發放到位。
調整水平 略高于全省去年人均基本養老金10%
調整方案前三個部分所有退休人員均可享受,調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
另外,選擇一次性繳費3.25萬元至1萬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70周歲的全額參加高齡傾斜調整。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以及1953年底前參軍、后在企業退休的軍隊退役士兵在調整基本養老金同時,每人每月再適當加發生活補貼并隨同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所需資金從省級企業軍轉干部解困專項資金中安排。
退休工資的計算公式:
1、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退休時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2、 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195月、55歲170月、60歲139月)
3、 過渡性養老金=(上年度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建立個人賬戶制度前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1.4%